看到一幅漫画,一个大大的阿拉伯数字躺在地上,左边的人说是“6”,右边的人说是“9”。彼此争论不休,没有结果。

“6”还是“9”
这副画让我联想起了当今在社会中对一些问题的争论,在网络上的辩论。讨论者吵得昏天黑地、面红耳赤,甚至最后反目成仇。可事实呢?常常是鸡同鸭讲,各说各的理,各唱各的调。根本没用共同的讨论基准。
争辩和讨论,一定要有个基准点,有个争论双方都认可的标准或参照物。通俗一点就是“是非标准”。如果双方对“是非标准”的认识都不一致,怎可能讨论出结果?
对子没有共同认识的讨论,对于没有共同认可标准的争论。我早已不参加。因为那只能是浪费时间和精力。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所谓规矩,就是社会共识、法律基准和行为规范。一个社会,如果这些都达不成共同认识,必然是混乱的,只有丛林法则的社会。
先定基准、再讲共识,然后再讨论分歧,最后再说对错。这就是我在和别人讨论事务时遵循的原则。不去做浪费时间和无谓的争论。不做杠精,也不和杠精去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