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家庭会出现“无效照料”,让儿童青少年感受不到爱、无处可逃。
无论做心理治疗或者是心理创伤工作,作为一个治疗师在工作中注意边界。
有问题的青少年,他的自
体表征往往是不稳定的、破碎的、混乱的,还有的是被侵入的。
咨询师不能把反移情见诸行动,这是很忌讳的。
DPD(发展性的创伤障碍,专门针对18岁以下儿童,青少年提出的创伤相关诊断概念),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持续的伤害,而且他自己是无法逃离的。比如身体虐待,情感忽视,性侵害等。妈妈是情绪化的,自己有童年创伤的,从小就经常打骂孩子;爸爸是几乎不管的,每次管也都是大道理、控制型的。家里的气氛是压抑的。会从根本上影响孩子的依恋模式,自我认知和人际关系的能力。
当青少年受到欺凌或者是侵害,父母非但没有保护,反而可能是语言攻击,贬低,否定,或者是只顾发泄自己的情绪。这些会让一个青少年脆弱的心灵更承受压力、压抑,甚至无法承受妈妈的负面情绪。爸爸打电话对孩子进行40分钟的施压,这都会给来访心理上造成难以承受的负担。
伦理决策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工程。不是简单的yes VS no,需要咨询师系统的学习。
对青少年的发展性创伤,咨询师一定要接受专业的创伤治疗培训。大家一定要改变这样认识:咨询师只会做危机干预就行。
当来访走进我们的工作室咨询师就要承担四大责任:
1遵守所从事流派的专业技术规范的责任。
2要承担伦理责任。
3要承担法律责任。
4要承担社会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关于未成年人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强制报告制度》,都表明:发现未成年人受到性侵和虐待,一定要突破保密原则,履行报告的义务。尤其对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咨询师和老师遇到需要强制报告的未成年人,一定要慎重,要在安全放松的氛围中,和他做好沟通,起到保护、支持、安慰的作用,不能因为我们工作的不小心,让他们受到二次创伤。
心理咨询就要像绣花一样精致,尤其是对于创伤的孩子。——赵旭东老师
对于青少年发展性的侵害,一定要和父母说说清楚,防止这种侵害继续发生,并且要写到纸上,让父母签知情同意。这是法律上的要求,要让父母了解这是对孩子的保护。备选答案里可以找妇联——妇联里边有个妇女儿童一条龙保护服务,还可以去报警,还可以从法律上进行被侵害人与侵害人的物理隔离。
咨询师要注意:对于有违法犯罪的人和事实,坚决不能使用重新建构技术。否则的话就是对法律,道德的践踏。这个是绝对不允许的。
对于受到性侵和虐待的来访者,咨询师首先要做的就是保护来访者。而不是去探索、不是去挖病根儿,更不是去追他的什么创伤、性侵的细节,这都不对。而是让他能在创伤中生存下来。这是我们的工作意义,也是很关键的部分。
NSSI(非自杀性创伤),个体在没有明确自杀意图的前提下,故意对自己的身体造成伤害的行为。常见于边缘性人格。障碍人群。个体长期存在严重内心空虚,找不到自己的存在感,用自伤行为来证明自己存在。需要专业人员高度重视。嗯嗯有时候不适合未成年人的判断。有的未成年人在他的环境中被逼无奈。进行被动性的自杀和轻生行为,这种情况更为严重,咨询师遇到这种情况首先要保护他们,让他们生存下去。这是此时咨询工作的第一要义。让他们慢慢感受到人与人之间有可能是温暖的,互相支持的。
咨询师是不是可以做心理教育?首先做心理教育要注意时机;不能把心理教育做成一种道德上的说教,这样就不能共情到来访者,不能和来访者同频了。拒绝啊,当什么什么的时候啊,不要说不等等。就大家呢可以设身处地的去想一想,体会一下,对于这样的一个从来没有被爸爸妈妈啊就是重视,没有被父母能够真正的去保持静音,没有能够形成一个比较安全的稳定的这样的一个字体的一个小姑娘来讲啊,他当你正确要求他的时候,他能做到吗?但是一旦他觉得自己没做到,那么这个有没有可能会进一步加重他的羞耻感?或者是变成进一步的自责,这就变成二次创伤了。“这是不是你的错,是大人没有尽到保护的责任”。不建议咨询师用“应该”、“要…”这样的词语。要对孩子的焦虑、抑郁、躯体反应进行一般化的处理,告诉他这些都是遇到这些情况的正常反应,都会有这种反应。出现这种情况一定要给父母和咨询师讲。
咨询师遇到这样的复杂的案例,如果让自己不在咨询师的专业状态,出现了很多反移情,一定要找督导师。督导师不像有些人认为的割韭菜。专业的督导是提供技术和情感支持的,更不会去训咨询师。督导对咨询师的成长是非常有帮助的。
反移情见诸行动,咨询师在和来访者工作的过程中被来访者的议题所引发的个人情绪感受和反应,这是反移情。在咨询工作中非常常见。而反移见诸行动,是指咨询师没有把自己的反移情放在专业框架里进行整合和处理,反而直接把反移情通过发泄和表达出来。比如咨询师对来访者的遭遇感到愤怒,就直接去指责他的家人。您是要避免这种情况是会对咨询关系和来访者造成不必要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