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不敢恭维地讲切实给自己带来了什么?只能说读书可以映射生活行为,如言谈举止,处世为人都与之相关联。个人的阅读史就是一个人的精神文明史,精神又主导行为,把什么书捧回舍中,读书的人也难免整饬形体,卖力地贴合书的品质。也难怪有人唱调:“书女即淑女。”多半想传达这“读书多了,容颜自然改变”的风雅说辞,以例证书对性情的滋养作用,对书中的人物琢磨得多了,性格和书中所佩服的人的性格界限就便得模糊不清了。读书的风雅也就是在与书中人物切换中体现出来。
记得一张郑振铎在躺椅上,穿着文人盘扣的薄衫,手中卷着一本线装书的图片,那时觉得可以不必累于形,困于心,每日成诵诗文词经,眼睑酸疼,呼呼睡去,不比猪还快哉。于是也去买本线装书,可文辞艰涩,排列顺序,句读,民俗风情有太多青黄不接的地方,对于文人,那类大儒有了不小的诧异,但念些有注音的,还掺杂着注释的《三字经》,《幼学琼林》,朗朗上口的《蓑翁对韵》,《声律启蒙》,还是十分有底气的。
尤爱有插图的扉页,读朱光潜的书时,扉页的朱老几梳稀拉的白发,瘦削的,略带老年斑的脸颊上,惟一对瞳仁如炬让人悸动,在黑白照风格的衬显下,那对着一本厚卷硬精装的西文书闪烁的微芒更是迷人。岁月如洗,眼神清澈如初。这大概就是风雅吧:“一类对书痴心不改,耽于书的自发行为”。比起以色列的孩童舔书上所蘸蜂蜜知书味,我多半是瞥见的书对于人成化的影响,以及人的“执书之页,与书偕老”的情怀,如同见人端盘飒飒吃食,便可断定这食肯定美味,人肯不顾吃相地摄食它,它肯定是良质,与其饥馋流涎,不如大快朵颐一番,恍惚间觉得与书的红线被这位北大教授牵起来了。
挺入图书馆相当于一条“不归路”,在品类驳杂,群像益增的各类图书中,对于书的魔力也有了认识。知识,这一株树外表皮是人的旧知,而丫杈上开满了人的新知,树干是年代,纷繁的枝干向外延伸,指向社会,插入政治,挂着历史。似一匹贪婪的“偷书贼”,在书堡中,顶着“叮当响”的脑袋进去,盛着沉甸甸的脑袋出来。书,像基因片段一般插入生命中,言语的麻利,“脊梁”的直溜,判断的精准,不无被书中所吸收的一切主导,控制。一个耿直,易躁的少年也潜移默化地成为一个谨言,慎独的青年,课业增多,对于书的态度不再是手中把玩的艺具。闲来无事,就去书山访友,悒郁时,与书中智者漫话屋檐下,听雨看芭蕉,细觉妙蛙入古池,化不开的瘀愁也就排泄而去;偶有乐事,则在书间留白处卖弄点批注,勾勒点丛生的语丝,给原有浆木香的书扉舔点墨香,宛若给美食雕花,使作者言语与自己的闲话用一根擀面杖反复揉捻,真是件笑逐颜开的乐事。
在读,记,写,二三事中,不敢说有萨特的“在书中获得新生,也要在书中消亡”,只是有点贪恋这读书的雅致,凑合着搞点学问,似烘焙糕点,面料好了,想修个花边,花边好了,想支个底盘,底盘好了,有寻思在糕点上镶粒葡萄。因此不高产,鲜有高格调,逻辑紧密的文章诞生,想想这一辈子能“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运用内化别人的思度,求索式地去搜寻些“路边”遗落的杂感。既然是拾穗者,就不会想去大把收获,躁动也就这样冷却下来,静心治学,也笃信终有所成,
一路走来一路读,摸索,捣鼓,亦慢慢分类简编出读书的方法,如何解构,离析一本书,把骨架拣出来,把“肉”分离开来,有肥有精,再把“皮”有活脱脱地包回去;如何集成,归纳,是同一品相的,是同一个缔造者的,还是四不像的,也有了分割界限的能力。这点滴的累积能否促成性格中的精细,机敏?我不知道;书中好句的恰当运用,使得所吐的话语口齿生香,与人瞎掰时意趣风生,这其中能让人敢言否?我也不知道;但我敢肯定的是,在书中厮磨时光是有益处的,多拜访书中雅舍可正面接受其熏陶,是会在人之间裁剪出细微差别的。而文不加点的拙技,也在读书的风与著文的雅中有所体现。
读书所能提升的,是生命的密度,也在无意中夯实了生命的根基,以不至于在喧哗中,胸腔疲软,让杂音淹没了自己的美声;不至于在荒漠漫延时,失去了该有的葱茏;不至于有意识时,只是一副躯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