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一过,我就28周岁了。我最想说的就是,终于又长一岁,真他娘的好啊!!
我不爱年少,更别提幼时。盗用杜拉斯的泡妞神句:与你年轻的时候相比,我更喜欢你现在备受摧残的容颜。
1988年10月22日(按阴历算)我出生,据妈妈说,我晚了将近20天。每天把她折腾得上吐下泻,我都死活不肯出来。是因为自己长得丑么,还是早已预料到人世险恶。最后呢,科学战胜了迷信,我还是在晚上五天多钟出来了,往称上一扔,好家伙,八斤多的一大丑姑娘。生下来的当天晚上,医院还停电了,什么鬼!爸爸点着蜡烛仔细照着我,隔壁床的老奶奶说我爸,蜡烛拿远点啊,蜡油别滴着孩子脸上啦。
这就是我,好像从小就不爱面对这个世界,好像从小做事就比别人慢半拍。读书时,老师从未说过我聪明,一教就会之类的话。连选个体育运动都是长跑,是啊,谁让我起跑慢,但耗得久啊。
我常常觉得自己像一只小蜗牛,慢慢地,不起眼的,一点点,可从未停止的长到如今。我并不怀念小时候的单纯,因为我害怕死了什么都不懂的那种恐惧。也不留恋十七八岁的青春,因为那时的青涩,固执,碰撞的疼痛,如今想来我也定是不愿再走一次。然而我始终记得张爱玲的一句话——青春,是一条非走不可的路。我们所有人,所经历的或喜或悲,或得到或失去,都是这条路上的必经之处,绕过去,大抵也就没意思了。
所以我记得那些年总用这句话跟在厨房里忙来忙去的妈妈说,她时常担心我人生坎坷,将来会路遇小人。我也记得当年无尽的午后,自己一遍一遍读着林清玄在记叙他乘坐火车去台北复读时写下的句子 —— 火车开进隧道,久久地看不见光亮。
二十岁开头的青春大概就是这样吧。
无人能被赦免。
如今走到二字开头的最后几年,虽不能说毫发未损,但也大都安然于世。除了造物主的保佑,或许更多的是自己的勤于探索和追问吧。我大概渐渐明白了自己的心意。
我只是一个精子和卵子结合产下的小生物,和这个世界上亿的小蝌蚪一样,所以我没什么了不起的,我不重要。然而过往二十多年的生命让我遇见了很多人,发生了很多事情,或许我留在了这些时空的记忆里,有些人会说,哇,她啊,bitch!, 但也有些人会说,我们很喜欢她。我有几个朋友,一些家人,唯一的老公,和只有这一次生命的自己,对他们来说,我又很重要。所以人的数十载时光就是这样。别高看了自己,也别低估了自己。
我头几年也会偶尔为世间琐事烦恼,然而大多时候‘关你屁事,关我屁事’这八个字就解决了大部分问题。想想看,人活一生有时候真是活得那叫一个委屈啊。今天别人的一句话,明天别人的一个眼神,都能让自己心里不平静多久,他什么意思? 还有些人就是喜欢指手画脚,爱随意大嘴巴瞎掺和,其实离了你世界真的不会怎么样。所以28岁的年纪,我早就学会了不给自己添堵,大抵就是我要做我想做的,也不会干涉别人的生活,并且我深深的懂得每个人都活的不容易。
大概过了二十三四岁之后吧,我就越来越能体会到年少时读过的那句话的含义 — 这个年纪,我已经知道要怎样保护自己,要和这个世界保持一定的距离。或许吧,就是在用出世的态度过入世的生活。总有很多事情不能如我们所意,也终有很多事情不受我们控制,所以为什么要把自己斡旋在世界的‘中心’呢,留更多的时间、空间和宁静给真正的自己吧。
如此一般的多年后,世界或许他真的要跟你狠狠的发生了关系。
这些年过去了,我见过最好的,也经历过最坏的。我明白人生之艰辛,生命之无常,所以我决意要好好的活着。而这种好好的生活,绝非世俗意义上的成功,如几年前一样,我喜欢看到的依旧是生命的纯真和奇迹。
当年我读到Frost 的诗歌《未选择的路》的时候,身体为之一颤:
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而我选择了人迹罕至的那条路,
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
我知道来年的生日时,我肯定又会说,真他娘的太棒了,29啦。然后来年的来年也会这样说,直到某一年的生日的时候,写下这样的句子:二十八九岁的时候自己真浑啊。
三岛由纪夫说,到了四十岁才能写青春。或许吧。然而人生的这种轨迹真是让我着迷。‘什么是最好的年岁?我问自己。‘当下的永远都是最好的年纪’,我回答道。
小舞同学,生日快乐噢~我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