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杀人真的是轻飘飘的可以在瞬间夺取三条性命的一个词语两个字。
那是一个未满10岁的孩童,是正在熟睡的母亲和心存疑惑开了门的父亲。
我甚至想这样的目的是什么呢?平时积怨颇久的邻里关系,熊孩子的屡劝不改,原来这些都可以成为一个人冲动行事的理由。
我想:不论怎么讲,你已半截身入黄土,一时的怒火上头,剥夺的不仅是你的自由还有未曾真正领会到这个世界美好的那个孩子,未曾为其父母尽孝的两个中年人。
永远不要在怒火上头是做决定,学着克制心中的魔鬼,哪怕只是一点点克制一点点清醒,都可以挽救很多东西。
毕竟,世上真的没有后悔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