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漫长的等待,高墙内的人终于刑满释放了,可是新的问题有摆在了他们的面前,刚出狱的人脱离社会太久了,没有基本的生活保障,如果有和家人一直保持联系的高墙人员,亲人会给他们一些帮助,但是那些孑然一身的人来说,他们什么都没有,担心自己释放后如何生存。
那么,对于服刑人员出狱后可以领取多少补贴呢?一起来看看云牵寄小编整理的资料吧。
第一、服刑人员在刑满释放时可以领取到的几笔钱。
1、汇款余额。
汇款余额是指当入狱后,家属定期给服刑人员充值的一些生活费,主要用于在内部商店购买生活用品、一些饱腹的食品及写信的信纸信封邮票等,一般在300-500左右。不过监狱里有明确的消费次数和金额的限制,剩余的钱就会在服刑人员的账户里存下来,直到释放当天退还给高墙人员。
2、劳动报酬。
服刑人员会在高墙内进行生产劳作,每个人都会有生产任务,同时他们也会拿到一些劳动报酬,每个地方的劳动报酬不统一,因为具体的金额会根据不同的地区和服刑人员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由于他们在高墙内的消费次数和金额有限制,他们就会将劳动所得的报酬储存起来,作为出狱后的基本生活保障储备金。在服刑人员在刑满释放时,监狱会将他们在监狱劳动期间所获得的补贴结算清楚,还给刑满释放人员。
3、路费。
这个路费并不是所有监狱都会发放,《监狱法》中没有明确规定监狱需要为刑释人员发放回家路费,因此,是否发放路费要根据当地的相关规定,当然这个路费是按照最低标准发放,同时也设有上限,具体的金额要根据各地的经济、制度来考量,例如,上海监狱管理局的《罪犯释放路费发放办法》中第三条规定了路费的发放标准,强调应以罪犯刑满释放和假释后返回户籍所在地最直接、最经济的交通线路和方式的费用为原则。
第二,可以在政府领取的几项补贴。
1,社会救助金。当出狱后服刑人员可以向当地的政府申请临时社会救助;刑满释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济;服刑前没有参与过失业保险,而回来后又没有稳定的生活来源,需要本人申请,村委会出示证明,在所在地司法局和民政局审核通过后,便可以领取地方政府的临时社会救济;
2,失业保险。如果在入狱服刑之前,已经办理了失业保险的人员或者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刑满释放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按规定享受或恢复失业保险待遇;
3、养老保险。服刑前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刑满释放人员,重新就业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4、最低生活保障。对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刑满释放人员,各级民政部门应将其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
5、就业帮助。政府会协助刑满释放人员寻找就业机会,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刑释人员出狱后监狱门口会有招聘的工厂,可以了解一下,大多都是跟在监狱里的劳动内容相关,不用再重新学习新的技能,或者可以在政府的帮助下寻求新的就业机会。
刑释人员出狱后,获得了自由,监狱里的生活是为了让人重新审视自己、改变错误的机会,政府的补贴也是为了能够让服刑人员出狱后尽快的适应社会,保障基本的生活需求,但是他们具体能拿到多少补贴是根据自身情况和当地政策,申请相应的社会救助具体金额和待遇会因地区和个人情况而有所不同。
在此呼吁大家,坚守法律底线,远离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