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也是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枫桥经验之所以历久弥新、永葆活力,就在于它根植于中国之治的沃土,伴随着时代前进而不断发展,形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基层治理之道,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深刻的启示。
以历史为镜照进现实。“枫桥经验”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是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在基层治理过程中创造的“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是沟通群众、依靠群众探索创新出的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在新时代,“枫桥经验”从“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再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这是党的“以人民为中心”这一根本立场的真实体现,是基层治理的生动实践。
以实践为笔做好答卷。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在变、社会在变、环境在,变但不变的却是党依靠人民群众治理基层的方法。多年来,通过各地结合实际的积极探索创新,形成了许多具有地方特色的“枫桥经验”。如浙江省的“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重庆市的“大调解”,上海市的“社区共治理”。“枫桥经验”已经作为基层治理的一种理念深入到各地、深入到人心,全国各地的人民群众也因此受益。
以法治为手推动善治。新时代“枫桥经验”是党领导人民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探索,“零上访、零违纪、零刑事”的背后是社会治理法治化作为支撑,很多地方完善地方立法和村规民约就是让我们在处理社会矛盾和问题时,要依法依规,确保公平公正。同时,还要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解决问题,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枫桥经验”作为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经验之一,对于我们今天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我们要进一步总结好、运用好“枫桥经验”,以基层善治引领和带动更高水平的中国建设,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