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女士想为自己补充一份保障,于是购买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保额10万元。投保后8个月,冯女士被确诊“宫颈原位癌”,并做了子宫全切术,住院10天花费3万余元,由于发现早治疗及时,人已经基本康复。理赔资料递交的第2天,2万元轻症理赔款也轻松到账。
在这个案例中,冯女士按照保险合同获得了“轻症”理赔款。也许有读者不禁会问:原位癌不是“癌症”吗?如果是癌症,难道不应按照重大疾病理赔吗?今天,就来聊聊“原位癌”。
每个癌症都是从原位癌开始的,这时候癌细胞只出现在上皮层内,而未破坏基底膜,更没有发生浸润和远处转移。可见,原位癌是最接近癌的一种不是癌的病变,是癌症的胚胎时期。
但有数据表明,大约有70-80%病人经过一段时间后有可能发展为癌,因此,确诊为原位癌仍须引起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