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关系社会健康稳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食品企业要生产出高质量的放心食品,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期待不断提高,需不断健全食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持续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推动兜牢食品安全底线。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对深入整治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出部署。相关职能部门责任需压紧压实责任,出台相应的规章制度,明确规范食品安全要求。纪委监委把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纳入日常监督重点关注范畴,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市市场监管局等职能部门建立健全定期会商、情况通报、联动监督检查等工作机制,围绕食品采购贮存、运输加工、食品安全溯源、供餐等环节开展嵌入式监督,深入查找业务问题背后的责任、腐败和作风问题。
筑牢食品安全的司法“防护墙”。在遇到食品安全事件情节比较严重的,法院应坚持治罪与监管并重,积极延伸职能,与相关部门同频共振、协调联动,拉起了一张食品安全的“防护网”。针对食品安全犯罪案件,法院应依法对被告人和涉案企业适用食品从业禁止令,并建立“法院+市场监管+社区矫正机构”判后监管机制,即在发送从业禁止令的同时,同步通报给市场监管、社区矫正机构等单位,并将禁止令的执行监督情况纳入缓刑考验期内进行考核,提升监管实效。
持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水平。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要创新监管方式,加大监管力度,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严惩重处,引导企业切实担负起保障食品安全的首责和主责。要进一步严防严控风险隐患,坚持关口前移、产管并重,健全追溯体系,完善新业态新模式监管措施,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要进一步筑实筑牢基础支撑,完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检验检测等各项制度,提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应急处置工作水平。要进一步协力协作共同治理,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共享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推动食品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