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辩论咖:
你好:
新年好~年底工作特别忙,所以一直没能抽空续写,今天的上班的第一天我决定继续更新。之前说到迹象论证,迹象论证总给一种很“虚”的感觉,毕竟它是一种管中窥豹的“推论”,所以在实战中,我们经常需要检测迹象论证的“合理性”
检验迹象论证前,同样先要弄清楚根据的可靠性。是否有证据显示迹象真的被观察的了呢?如果迹象的出现与否都仍有疑问,用迹象来进行的论证当然是欠缺可靠性的。
若是真是可观察的迹象,那么“一角”是否能证明“冰山”,至少还要通过一下三项检验。首先,你要证明迹象与现象之间存在着可靠的伴随关系。这一方面是要说明迹象能反映某种现象,二方面则是要排除迹象代表其它现象的可能。举例来说,受刑人良好的狱中表现,为何能代表他真的改过向善,而不是说他的伪装功力更上一层楼呢?发烧为何能反映感染“非典型性肺炎”(SARS)。而非一般感冒?
正因为许多迹象都不只反映了一种可能现象,因此迹象论证最好能符合第二项检验标准:“可观察到的某种现象的许多迹象”。如果同时有许多种迹象指向某种现象的存在,迹象论证的可信度将大幅提高,像是受刑人不只是表现良好,还通过催眠与心理测验等科学检验;病患不只是发烧,还同时出现许多“SARS”症状。
最后,如果除了显示某种现象存在的迹象,还可以同时观察的部分显示该现象不存在的迹象——即例外迹象,他将伤害迹象论证的效力。因此迹象论证的第三项检验标准就是“没有矛盾的迹象,或是矛盾的迹象可以解释”。作为迹象论证的提出者,你必须说明为何或有看似矛盾的迹象出现,你说某人改过向善了,为何还有他近日与人发生肢体冲突的记录呢?你说某人是“SARS”的疑似病例,为何他没有出现咳嗽的症状呢?
希望2018能够找到自己的另一半
之前的信——写给辩论咖的999封信
起风了的简书敬上
2018.1.2
最后感谢辩论咖,给了这个机会,植入一波硬广
各位小伙伴们,如果你也有什么话对辩论咖说,欢迎进入辩论咖专题新玩法了解详情,我们期待你的加入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