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兴平县城摆书推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为了能自食其力,给家里减轻负担,就决定在县城摆个书摊。只所以选择去摆书摊,一是自己走出了校门,对书还有深厚的感情,自己也还能多看一些书;二是作为走向社会的过度,也算是先体验一下生活;三是也可以赚点小钱,可以自己养活自己,不至于会饿肚子。

        要做生意摆书推,首先得解决钱的问题,就找当时在信用站做事的舅舅,好说歹说,贷了300块钱。有了钱就好办事,紧接着自己就到县城邮局后面的村子租了房子。因为当时在县邮局北边的巷子已经摆了好几家,自己摆摊也方便。租了房子就去街上找师傅做了一个拉车,三个轮子,上面焊一块铁板,铁板上面还可以放一个装书的木箱子,箱子的上面还可以放一些雨布等其它物品。随后就到西安跑了几家出版社、书店,进了一些各种各样的书,反正大多是自己看着顺眼、喜欢的。因为咱多少也算个文化人,就跑了几趟文化局、工商局、税务局,办好了各种合法手序。书摊起名叫青春书摊,就这样开始正式营业了。

      摆书摊的日子也确实辛苦,只要没有下雨,早上九点左右就要出摊,到傍晚太阳落山才收摊。每天要接待形形色色的人,还要和旁边邻居同行处理好关系。虽然累,但累并快乐着。

        周末来看书、买书的人比较多,经常把书摊围得里三层外三层,有逛街的城里人,也有从乡下上来的农民,还有从各学校来的学生,当然也有趁人多混水摸鱼的小偷,一个人照应书摊,经常有些忙不过来。

        那个时候的书都没有现在的塑料包装,来看书的人都比较专注,还有经常穿着上衣有4个兜的人。小偷假装也拿本大书在看,用大书遮着要下手的专心看书人的上衣口袋,然后开始行窃,虽然看书的人一般没有什么察觉,但有时看着他们的大把钞票被小偷摸走,还会影响到自己的生意,也就经常善意提醒、暗示一下顾客。次数多了,也会招来小偷的不满,但小偷也没有办法,终究他们也得靠我这个场所开展工作。因为小偷大多是城里的瘾君子,惹不起,大家都不会太过份,给各自留一份营生。后来竟有人认为我和他们是一伙的,简直是扯淡!

        那个时候交易都用的是现金,没有什么pos机,更没有现在的微信、支付宝,和即将推出的数字货币。一个人看摊子,找零也就会经常出问题。一碰到50、100的大票子要找零,人少还好办,人多起来经常会干些不可思议的事情。记得有几次有人拿着大票子要找零,我就把书给人家,让人家拿着大票子到旁边去换零钱,结果人家愣了几秒莫名其妙地看着我,然后就拿着书转身走开。碰到好心人就会把书钱拿回来,碰到脑子一时想歪了的,也就拿着书开溜了。

        元旦、春节在即,城关镇工商所在县水利局门前的南墙上贴了一张布告,说年画市场安排在水利局、邮电局门前的空地上,我也就把书摊从邮局北边的巷子里转移到了水利局门前的南墙边。这个地方终究靠大街,人来车往,视野也开阔,但是没过几天,就有一个高个子、四十岁左右的什么城管队长带着十几个气势汹汹的小伙子来收摊子,说违反市管规定,乱摆摊。我说,明明工商说可以在这里摆的啊?!反正说也说不清,就让人家耍耍威风。收了摊以后,我就去了县门街的县政府找县长告状,当年的县长是一个叫曹森的,进了曹县长的办公室,他正在和几个人谈话,我就进去把情况说了,他马上叫来了一个叫什么建生的办公室主任,把我交给了他。这个主任赶紧把我领到了他的办公室,劝我说:你这娃咋这样整,这么点小事就找县长,全县几十万人,每个人有事都找县长那还得了。呵呵,反正咱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也就是去出出气,说说理,长长见识而已。后来又去找到交警大队,要那天城管们收我的几件东西,结果还和他们玩成了朋友。

        初踏入社会,只把书摊作为窥视社会、了解社会的窗口。见过秉公办事、说话和气的公职人员;见过尖酸刻薄、精打细算的小市民;见过渴求知识、淳朴善良的农民学生;当然还有一些喜欢占点小便宜的街头小混混,骗子、小偷之类也就不用再提了!

        摆书摊其实赚不了什么钱,虽然难以撑起自己的理想,但当时也不至于让自己跟工程下苦力,用自行车驮个筐筐贩卖小菜,终究还是和书打交道,算个文化人,走的是正道,不至于让父母那么操心罢了。摆了一段时间后,就收了摊,离开了兴平县城,去省城西安领略大城市的风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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