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就春节了,爱人跟我说,要去商场给女儿买件过年的新衣服。我说:不是刚买了一件新大衣吗?爱人说,她已经穿开了,还是给给她买一件新的吧,让她等到大年初一再穿,这样可以给女儿一个过年的仪式感。
我觉得爱人这个理由实在是无法辩驳,就和她一起带着女儿去商场了。
在商场的童装区,女儿看上了鲜艳的唐装。这里的唐装可真不算便宜,标价1000左右一件,打完折也是六七百块钱,好吧,既然要给孩子一个仪式感,我们就别太在乎价格了。在反复试穿了好几件之后,她终于选定了一件,是粉红色带白色毛领的。
在我们挑选的时候,旁边也有一位妈妈带着大约10岁的女儿在挑衣服,女儿穿上了一件,说自己非常的喜欢,可是妈妈却说“这件不好看,显得你腿短”,女儿一脸不情愿的扭搭着身子对妈妈说“我觉得好看就行了,是给我买衣服,你说好看不好看有什么用?”
听到孩子说的话,旁边的售货员也说,“现在的小孩子,真有自己的想法,可真是不得了了呀!”
我听到那位小女孩的回答,却勾起了我对自己买过年衣服的一个回忆。
那大约是在我上初中二年级的时候,春节前 ,爸爸带我到商场里去买过年的新衣服。
那时候,家里的经济条件是很差的,前一年春节我就没有新衣服,这一年,我也已经做好没有新衣服过年的准备了,没想到爸爸能给买新衣服的。
记得在商店的一个柜台前,我被一件黑色带毛领的“皮夹克”深深吸引住了(虽然叫“皮夹克”,其实是人造革做的),我想:如果我穿上它,在同学们面前该是多么的“拉风”啊!
爸爸让售货员把那件皮夹克拿下来让我试穿,我穿上去以后,其实感觉是有点紧的,爸爸也问我说“是不是有点瘦?”而我却着急的说:“不瘦不瘦,一点也不瘦,正好!”
其实我心里是担心爸爸不给我买了,因为这件皮夹克的价格是38元,那时候爸爸一个月的工资也就是80元左右,38元的皮夹克绝对是一件奢侈品了。
最终,爸爸还是给我买了那件皮夹克,那个春节我也过得非常的开心。那件皮夹克,也许是因为太瘦,加上少年的我太好动了,穿了不久,两个胳肢窝的部位就都裂开了。即使是这样,我还几乎一直天天穿着它,直到那年的春天天气变热,实在不能再穿了为止。
我不知道在商场里遇见的那位母亲,最后是不是给她女儿买了那件女儿喜欢的衣服。
我的女儿,穿着她自己喜欢的衣服,过了一个欢快的春节。
而我现在想起来我的那件皮夹克,还是对我的爸爸充满了感激,感激他给我买了那件奢侈的皮夹克,满足了那年少的我青春期的我的虚荣心。
谢谢您,爸爸!我爱您,爸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