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过去的某一刻暗暗下定决心,将来我一定不能像母亲那样,经常性被情绪支配,对自己子女经常表露出怨天尤人的怨妇模样。怨社会没有给她一个良好的前程,怨老公不能赚钱给她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怨自己的人生为什么不像自己想象的那般幸福多彩。
因为这样决定,以及后续因为接触到与之相关的事实而不断加强的决心,在我的行为模式中,我养成了2个与之相关的心理状态:
1.我无法与自己的情绪相处。我希望我一直保持自己是无情绪的、理智的状态。我长期认为有情绪的自己是异常的,甚至心理剧烈波动的时候,我会将自己关在无人的空间,静静等情绪过去。我需要花时间确认,当下发生在我身上的情绪是合理的,喜怒哀乐是人身上正常的表现。
2.我会无条件向身边的情绪吸血者开放我所有的个人情绪价值,允许他们无偿吸取我的情绪。虽然本意上是期望在我情绪低落时,他们能给我提供他们的情绪价值,但事实与之相反,我自己需要情感支持时,我会觉得自己不配得到,反而会在他们面前强撑自己是没有问题的。
究其原因,是因为之前的在家庭生活的经历,我经常目睹母亲会向我发泄自己揭斯里底的情绪,经常性向我索取情绪价值。同时我父母像我灌输了这样的观点,女人就是要自立自强,不可以向周围人泄露弱点,可以为了金钱牺牲自己的幸福生活。他们对我投入了少量的价值,用这种价值向我索取无条件的高额回报,包括金钱和情感。当我成长至终于意识到这种模式存在对我是严重剥削的时候,试图反抗的我更是遭到了他们疯狂的镇压,用各种方式引发我的内疚感,以便让他们更好的从我身上剥削到他们想要的能量。
经过我长期的不断反省,我意识到这个模式其实我是可以改变到我所希望的人际交往关系。
1.意识到关系中的能量是需要动态平衡的。无论是亲情、友情、爱情,双方的能量沟通,一定保持在一个动态平衡互惠互利的状态。单方面能量倾斜的关系是不能长远的,无论是对施与者还是对受与者,单方面的能量倾斜都会带来巨大的心理压力,从而造成关系失衡。
2.一个人能与对方有能量沟通,一定是与对方有某方面的价值匹配。所以在作为施与者时,不必产生高价值感,因为施与者一定是从受与者身上索取了价值。作为受与者时,更不必产生不配得感,因为愉快的接受,已经给双方关系注入新的能量了。
3.对于试图强行用各种方式从我身上榨取能量那些人,首先是要保持警觉,第一时间认出对方试图引导我投入更多能量的行为;其实是对双方关系定位始终定位清楚,什么关系有什么样的行为,绝不用多投入的方式来升级双方关系;最后即使自己之前为这段关系投入良多,但一旦关系产生不良变化,及时切断不心存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