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职责原则
不要存在多余一个导致类变更的原因,通俗讲就是,一个类只负责一项职责。遵循单一职责的优点有:
- 降低类的复杂度
- 提高类的可读性,提高系统的可维护性
- 变更引起的风险降低
单一职责并不是面向对象编程思想所特有的,只要模块化的程序设计,都适用单一职责原则。
里式替换原则
定义1:如果对每一个类型为T1的对象o1,都有类型为T2的对象o2,使得以T1定义的所有程序P在所有的对象o1都代换成O2时,程序P的行为没有发生变化,那么类型T2是类型T1的子类型。
定义2:所有引用基类的地方必须能透明地使用其子类的对象。
问题由来:有一功能P1,有类A完成。现需要将功能P1进行扩展,扩展后的功能为P,其中P由原有功能P1与新功能P2组成。新功能P由类A的子类B来完成,则在子类B完成新功能P2的时候,有可能导致原有功能P1发生故障。
解决方案:当使用继承时,遵循里式替换原则。类B继承A类时,除添加新的方法完成新的功能P2外,尽量不要重写父类A的方法,也尽量不要重载父类A的方法。
里式替换原则通俗来讲就是:子类可以扩展父类的功能,但不能改变父类原有的功能,包含以下4层含义:
- 子类可以实现父类的抽象方法,但不能覆盖父类的非抽象方法
- 子类中可以增加自己特有的方法
- 当子类重载父类方法时,方法的前置条件(即方法的形参)要比父类方法的输入参数更宽松
- 子类的方法实现父类的抽象方法时,方法的后置条件(即方法的返回值)要比父类更严格。
依赖倒置原则
定义: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低层模块,二者都应该依赖其抽象,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抽象。
依赖倒置的原则基于这样一个事实:相对于细节的多变,抽象的东西要稳定的多。以抽象为基础搭建的架构比以细节为基础搭建起来的架构要稳定的多。在Java中,抽象指的是接口或抽象类,细节就是具体的实现类,使用接口或者抽象类的目的是制定好规范和契约,而不去涉及任何具体的操作,把战线细节的任务交给他们的实现类去完成。
依赖倒置原则的核心思想就是面向接口编程。传递依赖关系的方法有三种:
- 接口传递
- 构造方法传递
- setter方法传递
在实际编程中,我们一般需要做到如下3点: - 低层模块尽量都要有抽象类或接口,或者两者都有
- 变量的声明类型尽量是抽象类或者接口
- 使用继承时遵循里式替换原则。
接口隔离原则
客户端不应该依赖它不需要的接口;一个类对另一个类的依赖应该建立在最小的接口上。
接口隔离原则的含义是:建立单一接口,不要建立庞大臃肿的接口,尽量细化接口,接口中的方法尽量少。采用接口隔离原则对接口进行约束时,要注意一下几点:
- 接口尽量小,但是要有限度
- 为依赖接口的类定制服务,只暴露给调用的类需要的方法,它不需要的方法则隐藏起来
- 提高内聚,减少对外交互。是接口用最少的方法去完成最多的事情。
- 运用接口隔离原则,一定要适度,接口设计的过大或过小都不好。
迪米特法则
一个对象应该对其他对象保持最少的了解,尽量降低类与类之间的耦合。迪米特法则又称最少知道法则,它的初衷是降低类之间的耦合,但凡事都要有度,虽然可以避免与非直接的类通讯,但是要通讯,必然会通过一个“中介”来发生联系,这样会导致大量的中介和传递类,导致系统复杂度增大。
开闭原则
一个软件实体如类、模块和函数应该对扩展开发,对修改关闭。
开闭原则是面向对象设计中最基础的设计原则,它指导我们如何建立稳定灵活的系统。用抽象构建框架,用实现扩展细节,因为抽象灵活性好,适应性广,只要抽象的合理,可以基本保持软件系统的稳定。
制定这个六个设计原则并不是要我们严格的遵守它们,而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