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畏法律、严以用权
为官之道,贵在慎用权。如何看待权力和正确行使权力,是摆在各级领导干部面前的大课题。权力是把双刃剑,用得好为民谋利,用错了损害人民利益,用反了危害人民利益。反观当下不少领导干部成为了权力的牺牲品,手握权力,为所欲为,把公权当私器,哪里有半点敬畏之心、戒惧之意,于是,一个个鲜活的例子展现在我们面前。
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10起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其中黑龙江省宁安市财政局原党组成员刘国忠滥用职权,伙同他人,在核查某民营企业申报粮食补贴工作中,对发现的自购玉米没有农产品专用发票等问题,故意隐瞒,致使申报企业非法获取国家粮食补贴款136万元,造成国家经济损失。
如今,涉案人员得到相应的惩罚,但是此次案例发人深省,为手握权力的领导干部敲响警钟。
纵观这些领导干部下马的原因无不涉及“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三宗罪,这不禁让我想起了那句老话“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这句简单的话语,却道出了领导干部更应带头遵纪守法,洁身自好,爱惜名声,敬畏自己手中的权力,多为群众办实事等为官的正确道理。
作为领导干部,应正确对待和使用手中权力,在处理重大问题和敏感事务上,切忌盲目轻率,要慎用手中权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把智慧和精神集中到干事创业上来。只有秉公用权、公道处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才能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