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月后开学,学校一下子沸腾起来。办公室也热闹起来了,老师们结束了长假,带着愉悦的心情重新开始投入新学期的工作。
我就是在那个时候认识他的。
他占用了我的办公桌,趴在上面写教案。回头看见我,礼貌地打招呼,“你好,我是新来应聘的老师。”
“这是我的桌子。”我面无表情地把书和粉笔盒放上去。
“哦……”他有些尴尬,“不好意思。”说着抱起备课簿移到旁边那一桌。
我洗了手,打开电视,随便按了一个频道。
“你有没有发现,那个校长看起来有点凶,他让我先试讲二十分钟,你能帮我看看吗。”他把写好的教案递给我。
“跟着感觉来吧,怎么顺畅怎么讲,没必要跟着程序走。”我没有接他的本子,“只要学生爱听,听了能记住,有头绪,会思考,这样就行了。”
后来他试讲成功,顺利地签了合同,成为八年级一年的班主任。他姓王,比我小一岁,也是语文老师。此后工作上多了些交流,生活中也慢慢熟络起来。晚自习过后我们经常一起下班,走回住处。有时会在田坎边歇一会儿,吹吹风。他抽烟,我说也给我一支吧。他愣了一秒,打开烟盒取一支给我。有时我们坐在水井边,井里倒映着一弯新月,给漆黑的四周增添了一些朦胧的亮度。他说,你怎么会来这里。我笑笑,不知如何作答。难道要告诉他,我只是来这个清净的地方治病,教书仅仅是为了维持生活。
“你挺好的,”他看着我,“我觉得,我会慢慢喜欢上你。”
我的心加速跳动了一会儿。眼前这个喜欢穿白衬衣的年轻男人正含情脉脉地注视着我。上一次的恋爱已是很久以前,除了记得有这个事实外,其余细节情感之类我早已全然忘却。我一个人走了很久,冷漠,麻木,生活尚且不足维持,更不敢奢望再去遇见爱情。眼前这个人的出现,好像唤醒了我内心沉睡了许久的某种质体,汲取水分,抽枝发芽,将滞留的残旧物体替换释放。我偷偷地重新打量了他瘦削的脸。
“我家是农村的,农村孩子成长的艰辛以及想永久离开老家的那种强烈意愿你是不会理解的。”有一次晚自习过后我们在一家小店里吃锅巴粉。“我呆在这里,心里很……”他比划了一个手势,代替那个找不到的合适的词。
不甘心。我首先联想到这三个字。
“搞不明白你为什么从城里跑到这儿来工作。”
“有什么区别,都是上班拿工资。”
“这种乡下地方我是呆怕了。时间一长就会产生自我怀疑,自信也被慢慢打磨干净。”他放下筷子,打了个嗝,“这个猪脚好油腻。”
“那你又是为什么来这里应聘。”
他发出一声长久的叹息,“我们班的同学,很多都是公务员,稍微差一点,也是县城重点高中的老师,还有一个进了中央电视台,就数我混得最差。上半年我也是考试过来的,奔赴无数考场,考公安局检察院每次都差那么一两分,我真不愿意就这么算了,错过了企业招聘会,又不能待业吧,所以先找个工作做着,再找机会考个好单位。”
“……意思是考上了随时会走?”
“嗯,”他喝了一口油茶,“考上就走。”
我顿时对他失望极了。并非掺杂私人情感,我还没有开始花心思栽培刚冒出土的感情萌芽,他一脚踩死就踩死了罢,这些都不重要。我的失望来源于他的极度不负责任,这么一个大班级,八十多个人,课程都已经安排好了,他怎能轻易地说出“考上就走”。
然而没过多久他真的走了。没有辞职也没有留下任何解释,校长在他连续旷工两天且打电话找不到人之后才意识到此人已一去不复返,赶紧又发招聘信息并拜托熟人帮忙介绍老师来上课。至于被丢下的八十多个学生,暂时由我代管。
后来他用新的手机号码打给我,我才知道他并没有考上任何单位,还是教书,只是换了一家私立学校,唯一不同的是那所学校是在市区。“你来吗,这里还有空缺的职位。”
“不来。”我果断地回复,“你走后八年级一班的语文课暂时是我在上,班主任的工作是校长和我共同负责,校长还上着七年级和九年级的数学课。开学那么久了,再找新的老师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他叹了一口气,无关痛痒地说,“真的对不起那帮孩子,遇到我这么个不负责任的老师。”
“你还挺有自知之明。”我冰冷地回复,并在他沉默的时候挂了电话。
之后的两三年,和他鲜有联系,偶尔通话也只是问候对方的工作情况。他在市区的私立学校呆了一年,第二年便考取了编制单位,尘埃落定于县城的一所普通高中。“这样下去还是不行啊,我还得继续考。”他的目标是省直系统的公务员,最好能到贵阳上班。而当时的我,正蜷缩在零售商场的那间密不透风的监控室里,强迫自己一定要坚定信念,要对未来充满信心。其间我也参加了无数次的考试,均以失败告终。
至于大雁村的那所中学,由于生源逐渐减少,招生情况很不理想。后来校长决定结束招生。三年过后等到最后一届学生毕业,大雁中学也就此关闭了校门。我和那位曾经在村口迎接我的校长也还保持着联系,他已经转行了,现在在一家茶叶公司做市场营销。
从我拖着笨重编织袋站在村子口的那个八月起,一直到今年夏天,整整五年。
“你说,如果当时我不走,我们现在会是怎样。”他的视线落在窗台上那株花期将过的大丽花上。
“……哪有那么多如果。”我环抱着双臂,隐约感受到夜风的凉意。
“你的眼睛,一只大一只小,呵呵。”他伸过手来,我下意识地偏了一下,他的手在空中停顿几秒后,悻悻地收了回去。
五年之后,我和这位半路脱逃的旧同事面对面站在这间出租屋的窗边。窗台上摆放着一排新栽种的植物。时间不是白白流逝的,很多事历经岁月冲刷过后已无法找回原先的模样,他应该比我更懂。所以一些无意识的举动或许已经不再适合现在的时间。
他似乎在调整呼吸,然后慢慢挺直后背,靠了过来,离我只有一步的距离。他只要再向前移动一点点,我俩就能贴在一起。我看着他胸口的纽扣。一共是三颗,只扣了最底下的那颗。他穿一件薄的深色针织衫,针脚密集,看上去像在过秋天。时光带走了站在田坎边抽烟的那个白衬衣的年轻男子,也带走了属于陈璀璀独家的飘扬着麦子清香的村庄记忆。
“璀璀,我并没有忘掉你。”他低下头轻声诉说。
这个我曾经以为会留在偏僻乡下陪伴我的人,他的口腔内呼出陌生的气味,“我想抱抱你,就抱一下。”他的手已经环绕过来了。他说,声音微弱得几乎被窗外的汽笛声湮没,“抱紧我,抱紧一点。”我敷衍似的迎合上去。他用力地拥抱我。这拥抱来得恰逢其时,我闭上眼睛,希望能忘记一些事,也希望能重温一些久违的温暖。他的身高和骨骼的轮廓都跟庆辰相似,只是衣服质地太不一样了。庆辰喜欢穿纯棉衬衣或是T恤,柔软的料子。他不是。我裸露的胳膊和手碰触到他针织衫的表面,只停留一秒,便冷静地缩了回来,垂下。
——始终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呀。
他凑过脸来,发疯似的寻找我的嘴唇。我拼命闪躲,伸手挡住他的脸。他呼吸急促,口腔里那股陌生的,带点腥臭的气味令人厌恶。我推开他,他又迎上来,我再推开。我们谁也没有发出声音,无声地扭打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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