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上大学的时候,那时候,还没谈恋爱,每天过的就是老年人的生活,除了上课,就是每天早早起来,不是去自习室占座,而是躺在床上复习着昨晚上背的英文单词,那时候用文曲星,背单词上了瘾,每天不背点单词就觉得日子过不下去。那时候的记忆力简直了,我可以背下来整首的《春江花月夜》《长恨歌》,但是英文考试,一考完,完全就全部丧失记忆的程度,典型的选择性失忆。这些古诗词现在七七八八也都还给老师了,有时候我还被李先生称之为“文盲”,很怀疑我上过学没有,而且我发现我会的东西基本都没什么卵用。
整理完单词,洗洗漱漱,收拾收拾,基本已经10点五十左右了,然后就骑着车子(大学丢过五辆自行车的自动飘过),背着书包,带着饭盒去五食堂等着午饭开门,刚上大学的时候,胃口好的出奇,不但胃口好,还身材出奇的怎么吃都不胖。想想也是,谁没年轻潇洒过。那时候很专一,专一的只去一个窗口打饭,专一到大师傅不但认识我,还知道我每天中午就是半份宫保鸡丁,二两米饭。一个煎蛋,一杯柠檬茶。专一到不觉得腻,专一到不去想吃别的什么,浪费脑细胞。
后来谈了恋爱,于是五食堂不再是唯一了,每天最愿意的事儿,就是两个人一起琢磨吃什么,于是三食堂、农园、风情小馆……都限制不住了。深夜找地儿去吃东西成了常事儿,积雪的冬天,就愿意去中关村一家小店吃一碗过桥米线。还愿意买上一碗光友方面米线,坐在李先生所在的实验室角落里两个人一起分享,一起打大富翁……,说实话,现在再让我吃方便米线,真不觉得多好吃,但当时我却爱得要命。
我吃完午饭基本11点半,基本就是下课的时候,或者就是很多人刚刚去吃饭的时候,这时候去图书馆占座,是最合适的时候,避开人流,很容易就找到座位,可以一呆一下午,除去上厕所,基本不离开,或背书、或写论文、或查找资料。实在没安排的时候,还能去文学馆找各种小说和文学名著看。
傍晚的时候吃晚饭,吃完后,会选择去图书馆南配楼看场3块钱2场的电影。我看过的大量的奥斯卡片子,都是当时积累下来的。回去洗漱后,就躺在床上背单词了。一天这样循环下来,觉得日子就如未名湖水一样,虽没有什么波澜,但让人很舒服。
当时朋友问我如果你有500万,你会干什么,我说如果有500万,我就躲在校园里一辈子,看一辈子书,听一辈子课,做一辈子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