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审民事案件起诉立案所需材料
1.起诉状(份数:被告人数+1)
2.原告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有委托律师、法律工作者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律所函、律师证复印件或者法律工作者复印件各1份;有委托公民的,应提交委托公民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与受托人关系证明原件各1份。
5.初步证据材料复印件,提供原件查验(被告+1)
二、一审流程
1.立案
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就可以立案了。可采用网上立案或者线下立案两种方式。网上立案需要将上述材料扫描成pdf格式,按照微信小程序“人民法院在线服务”要求上传即可。线下立案有的法院需要通过手机提前预约,预约完成后前往法院现场抽号排队。提交材料后法院一般在七个工作日内审核,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立案后进入诉前调解阶段,如对方不同意调解,则立案庭会通知你交纳诉讼费(预交)。交完诉讼费用后,等待法院的开庭通知即可。
2.开庭。开庭前法院会向你送达传票,此时要注意开庭时间与地点,提前准备代理词、证据目录,庭审提纲。开庭当天尽量提前到达法庭,以免出现突发情况。简单的案件会采用简易程序审理,复杂的则采用普通程序审理。具体庭审流程如下:
(1)宣读法庭纪律,核对各方当事人身份证信息,介绍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等。如果对法庭合议庭人员、书记员有异议,可以在庭前提出回避申请。
(2)法庭调查。原告宣读起诉状(简单案件有时不用宣读,简要说明一下诉讼请求与事实即可,后由被告发表答辩意见。然后由原告针对诉讼请求进行举证,举证完毕后由被告质证(针对证据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提出质疑)。再由被告举证,原告质证。最后合议庭会就案件事实对双方进行核实。
(3)法庭辩论。由原告发表代理意见,后由被告对原告的观点提出反驳。一般一至两轮。
(4)最后陈述。原告:坚持诉讼请求,被告:坚持答辩意见,即可
(5)休庭,当庭宣判或者择日宣判。
三、申请执行材料及流程
一审判决作出后,在上诉期间内(判决15日,裁定10日)当事人未提出上诉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准备下列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1份,看法院要求
2.身份证明材料及收款账户信息
3.有委托人的,提交委托手续
4.仲裁裁决书或者生效裁判文书复印件1份
5.生效证明,找承办法官开具。
将上述材料提交至法院。有的需要到法院立案窗口办理,有的需要到法院执行局立案。法院立案后,如有财产线索的,可以主动提供给法院。执行程序开始后法院会采用各种执行措施,如冻结银行账户,查封扣押动产、不动产等所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会给被执行人保留必要的生活用品与财产),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也需要提前申请)等。后将上述财产进行拍卖、对银行账户进行划扣,向申请执行人发放相关款项。收到款项后签署结案申请即可。未执行完毕的,后期如果发现对方又有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