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读京瓷哲学第九十四天

读书会 张镇 第4章 关于开展日常工作 (77) 贯彻一一对应的原则(一)

      今天继续读稻盛先生的《京瓷哲学》:贯彻一一对应的原则。稻盛先生说:在处理事务时,不能笼统记账,必须逐一明确,对应处理。比如,在没有票据的情况下动用现金或物品;或者在没有对现金或物品进行确认的情况下,进行票据处理。这些做法都是不允许的。再比如,应收款的入账确认,必须弄清楚是哪一笔销售的款项,入账了多少。要将其分别一一对应起来进行核销。另外,在生产活动和销售活动中也一样,要把“总生产值”“总收益”这类收益性指标和产生收益所花的经费正确地对应起来,进行严格的核算管理。

      “一一对应原则”不仅仅作为会计核算原则必须被严格遵守,而且它还规范了企业及员工的行为,在实现玻璃般透明的经营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无论从内部还是外部,企业和员工都不能有舞弊行为。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必须有钱、物的流动,这时必须保证钱、物票据的一一对应,这个原则就是稻盛先生所讲的“一一对应原则”。我国税法也明确规定,资金流、物流、票据流不一致的发票不允许抵扣。这既是法律的底线也是企业内部管理的基础。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平台声明:文章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简书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推荐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