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念
去年两会期间热议护理险,去年7月初,人社部发文《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在全国15个城市(河北承德市、吉林长春市、黑龙江齐齐哈尔市、上海市、江苏南通市和苏州市、浙江宁波市、安徽安庆市、江西上饶市、山东青岛市、湖北荆门市、广东广州市、重庆市、四川成都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河子市)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今年3月6日,国务院印发了《“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下称《规划》),将“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纳入其中,并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和服务。试点工作的推行也逐步进入正轨。现在部分地区已经在落实。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指以社会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对经评估达到一定护理需求等级的长期失能人员,为其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
二、参保范围、缴费比例与保障标准
1.参保范围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和退休人员将被纳入长期护理保险覆盖范围。
2.缴费比例
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资金通过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单位补充医保资金、个人缴费及财政补助、福彩公益金等渠道解决。
其中,个人缴费不低于筹资总额的30%,个人缴费可从职工个人医保账户代扣。各市要根据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和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水平合理确定具体筹资办法、筹资比例和筹资标准。
3.保障范围
职工长期护理保险重点保障长期处于失能或半失能状态的参保人员日常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等所需服务费用。
4.保障标准
护理服务费用由护理保险资金和保障对象个人按比例或按定额分担,对贫困人员可以给予适当照顾。
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可按机构护理、家庭护理等不同形式、护理不同等级、提供护理服务不同方式等制定差别化的待遇保障政策,原则上规定范围内的护理服务费用其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水平总体上控制在70%左右。
三、上海市的落地规定
①基本定位:长护险作为独立险种,保障基本,也是五线以外的第六大保险。
②适用对象:参加本市职工保险,参加居民保险,起步阶段60周岁以上为服务起点,评估2级以上的。
③基金筹资:用人单位1%的比例缴纳,在试点过程中,通过医疗保险补贴1%,个人1%缴纳,但试点阶段暂不增加任何费用,居保的话缴费为个人15%,市财政1:1配套。
④需求评估:根据需要申请,参加评估,确定不同的等级,作为享受待遇的依据,准确识别服务对象,匹配对应评估的2-6级。
⑤服务机构:具备法人资格的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日间照料、基层医疗机构、部分两级医疗机构,以及签订服务协议成为定点服务机构。
⑥服务人员:执业护士、医疗照护员、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⑦服务形式:分为三类,社区及居家照护、养老机构照护、住院医疗护理照护。
⑧服务项目:服务清单为42个项目,基本生活类及常用医疗护理类,以低风险的项目为主,会逐步调整,住院护理参照目前医保制度相关内容。
⑨保障待遇:根据评估等级,评估等级为:2-3级/3小时,4级5小时,5-6级7小时(每周的服务时间)。每小时执业护士80元,65元,40元。90%医保支付,对重度长期服务老人给予一定优惠及现金补贴。养老机构的照护根据按照评估等级2-3级/20元/天,4级/25元/天,5-6级/30元/天,85%的医保支付。住院医疗护理,按照现行医保制度支付。
⑩和其他制度的衔接:享受低保,重残、高龄,由民政与财政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