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伊始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肺炎疫情以
猛烈之势在我国四处蔓延发展,让无数人陷入恐慌
之中。在党的正确领导下,我国政府根据实际状况
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下简称突发
事件)下发一道道政令、出台一系列政策,有效的
安抚了群众恐慌的情绪、并在一定程度上压制了新
冠肺炎的传播。
在疫情肆虐初期,举国上下的众志成城、共克时
艰,让我看到的是人类命运的紧紧相依,是人类前
路的环环相扣。为了疫情的防控,我们绝大多数人
都积极配合政府。可是却有一些地方出现了抗拒疫
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造
谣传谣等违法行为,让大家为之痛心!这深深地引
发了我的思考:在这场疫情中我们作为公民该拥有
什么权利呢?我们又该做哪些义务呢?
根据《突发事件》第三章“报告与信息发布”中的第
二十五条,国家建立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制度的条
例中,我们知道我们具有及时,准确且全面获得疫
情信息的权利!新冠作为传染病毒,它的传染性和
致病性都很强。所以作为公民,及时获得疫情信息
并做好预防正是在积极地行使我们的生命健康权,
同时也是为我们自己、为我们的社会负责!
我们每个人都拥有“言论自由”的基本权利,作为公
民的我们要慎重行使权利!言论自由是有边界的。
当“自由"超出了这个边界,那就需要公民对自己所
说的话而承担责任。根据《突发事件》第五十二条
中:在突发事件发生期间,散布谣言的,依法给予
行政处罚;构成犯罪就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
造谣传谣的违法行为,国家绝不手软,依法惩处违
反国家法律之人!有句话说得好,不信谣、不传
谣,遵纪守法第一条!
我们在依法行使权利的同时,更是要积极的履行义
务!
身为公民的我们应该履行遵守公共秩序的义务。在
疫情期间,有些公民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
医、制假售假等做法,都是违反公共秩序的表现
这给疫情防控造成被动,给人民、给政府、给社会
带来极大的麻烦与。所以身为公民的我们不仅不能
在这样的情况下违反公共秩序,还要积极配合政
府,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为大家、为社会贡献出属
于自己的力量!如,当一名志愿者。可在居委会、
村委会的组织号召下做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告等工
作。一个人的力量可能微不足道,可千千万万个人
的力量就会无比强大,就会减轻党和政府工作人员
的一些工作。党和政府心中有人民,所以党和政府
也在人民心中!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依法防控疫情在法治
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
利开展。"建设法治国家是中国梦的核心组成部分
实现中国梦需要全体人民的共同努力!疫情的突然
爆发,并没有让我们的步伐乱了阵脚。如习近平总
书记所说,在法治轨道上,我们有条不紊的进行各
项防控工作,我们度过、并且克服了国家此次面临的这一大难关!
新冠疫情将无数人囿于方寸之地。可与此同时,这
场疫情也让人民的力量团结凝聚。作为公民,依法
行使权利、积极履行义务,为人民、为社会、为国
家,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尽力贡献自己的力量。作
为中华儿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我们的共同
期盼!
让我们为之努力吧!
来自华为备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