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埋怨的话放一放,把负能量收一收,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坎,习惯好的自己。什么都会“理所应当”。
“我曾经习惯了抱怨,每每悲愤,总是会哭的天灰地暗。”
“我习惯了好的自己,倒也快乐,体会到了生活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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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后台,有位读者给我留言,我满是惊喜,提前收到了一份远方的“七夕礼物”:
“YIBAO 姐姐,我也是xx老师的学生,偶然间由她推荐关注了你的公众号,本来开始不太关注公众号的我开始每天等待你的更新,因为我像看到了另一个自己,我喜欢写作画画喜欢生命中美好的痛苦的一切,但是我却没有勇气孤注一掷的去实现梦想,因为我是胆小鬼啊。我害怕失败,所以你一定要加油,我会一直一直关注你的也许这样将自己不敢去梦想的事情拜托给一个还算陌生的人有些无耻,但是原谅我吧。”
写原创这么久了,总是会不经意遇到一群这么可爱的朋友,哪怕是现在,再次读到这句话,我依然是几乎要哭出来。
我是极为爱哭的,姐姐们常笑我是爱哭鬼,说起来挺不好意思的,我打小一激动总是会带着哭腔。
“你看看你,又哭了吧”,小时候,姐姐略带着几分戏谑,我的玻璃心,下一秒就情不自禁支离破碎了。
给我留言的朋友说“好像看到了另一个自己”,你可知,好几年前的我,也和你一样,是那个喜欢写作、闷头看书、害怕失败的胆小鬼。
2
我曾经是一个非常自卑的女孩:家里排行老四,两个姐姐都生的极为漂亮。小时候的我是单眼皮女生,牙齿还有点微微凸出,任性、刁蛮,几乎没什么人喜欢我。
小小年纪里,我已经学会跟妈妈撒谎,要吗就是“告姐姐状”,只要听到老妈高声训斥姐姐的声音,我跑的老远,开心极了。
那时候的我,想尽一切法子,吸引妈妈的关注。小学三年级,我考了全班第一,兴奋的拿着卷子回家给妈妈看,看着姐姐颇有点失魂落的样子,我好开心。
八岁的我,争强好胜,用尽一切外在的条件,去掩饰自己内心的极度自卑。
小学三年级,老师让我们写日记,也便从那时,我喜欢上了“写”。我把日记本当作朋友,每每心情不好,总是会把一肚子的苦水都倾诉给它。班级里每周例行的日记精选,我总是会被挑中,在班里大声的朗读我的日记。“文笔好、语文班长”,这两个标签,从小学三年级就和我形影不离了。
十岁那年的暑假,我写了第一首诗,兴高采烈的在街坊邻居们面前读。我读完了,他们却哄然大笑了。
我喜欢上了看书,总是“偷拿”上初中的大姐的书看,尤其爱看小故事。哥哥的一本漫画,被我翻烂了,我至今仍然记得那是一本“小燕子职场版”的漫画,而现在的我再也找不到那么好看的漫画。二姐比我高一届,她总是会把班上的作文书借回来给我看。小学五年级毕业前,我几乎把自己班上和姐姐班上的作文书全给翻了个遍,所有的童话统统读了个滚瓜乱熟。
无意识当中,看书和写作成了我最好的伙伴。它们一个给予我精神的食粮,打发着童年的时光;而另一个是我的心灵伙伴,我的开心与悲伤,全然都倾诉给了它。
3
日记本越来越多,一本又一本堆满了我的“百宝箱”,而我也慢慢长大了。
上了初中,我爱上了写作文,每每总是写的把自己给感动哭了。2002年的冬天,我第一次知道了什么是“失去”的滋味?
我的堂哥,17岁,和我在同一个初中。堂哥跟我们的关系很好,我和姐姐吵架了,他总是第一个跑来劝解。一个星期天,堂哥像往常一样找我和姐姐上学。我和姐姐,正在家里闷得慌,等待着他的来临。
“你们俩,还不快去看看,他被撞了”,我不懂得被撞了是什么意思,还在闷头看着书。三叔着急了,拉着我和姐姐就往村子里唯一一条的公路跑。一到地方,我整个人呆坐在了地上:黑压压全是人,我看不到堂哥的身影,我和二姐边哭边捡着满地的书。我一直以为,堂哥会好的,怎么可能说没就没了呢。
那年冬天雪下的异常的早,我和姐姐还是被大人们赶去上学了。班级例会,班主任说起了“某学生被撞的事”,我的眼泪止不住的流,全然听不到老师的声音。那个星期过得很是漫长,我时常看着漫天飞雪,就失了神。我一闭眼睛,就看见他在我的眼前,而我去碰他,却怎么也触摸不到?
我时常想起他,不自觉就伤了神。原来,人是会不经意死亡的,一瞬间就不见了。我无数次回忆起周五放学时的情景,堂哥陪着我和姐姐走了老长老长的路。我好后悔,最后一次没能抱抱他,原来,你身边最亲的人,真的会消失不见。
12岁的我,把这一切,都统统写在了日记里。每一次诉说,必然是一场大哭。写作陪我走过了,那段最为失魂落魄的日子。
一次作文课上,我写了一篇《我的心,是这样的疼!》,满篇的不解与悲伤。下了课,老师把我叫到办公室,他说:“你写的真好,小小年纪,怎么有那么多悲伤?”我一句话没说,眼泪直直的往下掉,他哪知,“只有亲身经历过,才知道什么是痛彻心扉!”
我越发的爱上了写作和看书。那段最为艰难的日子,姐姐给我借了很多名著看。我第一次接触到了《拿破仑传》、《红楼梦》、《家》《春》《秋》三步曲、《简爱》、《傲慢与偏见》、《泰戈尔诗集》等等。我时常拿着厚厚的书,趴在床上,借着昏暗的灯光,关紧了房门。我的学习成绩越来越差了,还好,老妈老爸们很支持我看书。
初中三年,我读了很多中外名著。那时候太小,很多书看了也不理解,更会淡忘。然而,大量的阅读,在潜移默化中提高了我的写作功底。
4
初三暑假,我写了人生里第一本短篇小说。我喜欢幻想,那本小说,是我在田地里干活瞎想出的,我用铅笔手写在本子上,足足写了十万字,半成品。
上了高中,学业繁忙,我依旧爱写作爱的深沉。高一那年,我改编了一首小诗,平生第一次发表在了校报上。
我喜欢上了韩寒,无数次幻想自己写作出了名,韩寒发现了我,跑到班级里找我。我开始极度疯狂的崇拜韩寒,他的书时常出现在我的枕头下。
我有着一个很大的梦,“好想好想成为一个作家”,时光回溯,花繁叶茂,我把这个遥不可及的梦藏在内心深处,不曾去想起。
学业越来越紧张了,我的生活里再也不曾有了书,而是满天飞的卷子。我忘了,那个遥不可及的梦;却从不曾忘记,向日记倾诉。
高中三年,我写了好几本厚厚的日记,都不见了踪影。我像个迷路的小孩,怎么也找不回曾经的家?
5
上大学了,我看的书越来越杂,小说、史书、玄幻、盗墓,凡是图书馆里最新出版的小说,统统被我翻了遍。
我的身边总有着“最亲爱的它”——日记本。大二那年,我的生活陷入了极其贫困中,我开始没日没夜的打工,每每夜中惊坐起,无数次噩梦中惊醒。写作,陪我走过那段极为清贫的日子。
我大学读的是广告学,最为喜欢的莫过于上课时看小说,也时常看电子书熬个通宵。
大三暑假,我第一次实习,接的第一个项目,整整写了12个小时。我一晚上没睡,直写到第二天早上12点,写完画册,我整个人浑然倒地。
“
封二:卷首语 【茶中隐士】
“士之隐者,当论竹林七贤;花之隐者,当论秋霜傲菊;茶之隐者,当论昆仑雪菊。
菊幸得陶然,而后传于世。然昆仑雪菊,冰封千年,何时归?”
佳人歌∙灵花 【佳人灵花】
西域之灵花 凌峰而独立
袅袅云中央 形若似雏菊
瓣色如琥珀 蕊色若呈棕
点化而为茗 其色似绛红
入口如松木 尾韵若黄果
宁不知灵菊昆仑墟 佳人难再得
”
也是上述的画册,使我第一次靠文字,拿到了800块钱的薪水。
6
海明威在《巴黎之行》曾说过,“在你年轻的时候有幸来过,她将始终如一场移动的盛宴,跟随你一生”,写作亦是如此,从我懂事开始,她就和我的生命紧密相吸了,也将跟随我一生。
毕业三年,我早已忘记了那个遥不可及的梦想,“作家”,开玩笑吧。
2016年2月19日,我熬了一个通宵,花了六个小时整理花莲的游记。打从那开始,到今天的第141篇原创,我从不曾间断过。
“别写了,没人看的,挣不了几个钱”,我的身边不时出现这样的声音。
而我深知,对于我来说,写作已经成为我生命里的一部分。“挣不挣钱”,也全然不是那么重要了。一个人有了兴趣,已经很不容易,如果谈钱,谁又会去坚持呢?
然而在今天,商业利益的驱使,什么都是“快快快”,很多大 v忙着捞钱,他们早已忘了写作本来的意义。
我也喜欢钱,更是个小财迷,但我更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自己应得的。我喜欢坦然的面对我的读者,写生活中细微的情感;从八岁那年到现在,写作,陪我走过了十八个春夏秋冬。
生活本就是那么波澜不惊,有个兴趣,着实不易。在这里,好想对给我留言的那个读者说,“如果喜欢画画,继续坚持就好了。所谓兴趣,并不一定要以此为业”,一个好的兴趣,可以陪你踏遍万水千山、走出泥潭。这么多年风雨,好的兴趣和爱好,是你最好的爱人,她将永远追随着你,只要你不曾抛弃。
写作,是最好的记忆,它沉淀着那些往日的美好和痛苦。人人都想记住美好,忘记痛苦,你可知痛苦也是好东西。多少次翻起,似曾相识,憨笑自己是个“大傻子”。
这么多年了,习惯好的自己,写作让我活的越来越漂亮了。
写作,从认识你到和你性命相连,我从不曾后悔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