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演讲
演讲又叫讲演或演说,是指在公众场所,以有声语言为主要手段,以体态语言为辅助手段,针对某个具体问题,鲜明、完整地发表自己的见解和主张,阐明事理或抒发情感,进行宣传鼓动的一种语言交际活动。
演讲学是研究演讲的发生和发展规律以及演讲的方法和技巧的一门社会科学;并且是一门带有方法论性质的科学,一门具有很强的实践性的科学。
演讲学的研究对象演讲学的研究对象包括三个方面。
①关于演讲对社会生活的作用与反作用的规律问题。诸如演讲在社会生活中所处的地位及其社会作用,演讲自身的特征,以及演讲自身的继承、革新和民族演讲的相互影响等等。
②关于演讲活动本身的规律问题。诸如演讲的分类,演讲的内容与形式,演讲的准备阶段以及演讲活动的过程等等。
③关于演讲的鉴赏和批评的一般规律问题。诸如鉴赏的依据和批评的标准,如何通过鉴赏与批评推动演讲自身的发展等等。
上述三个方面既有各自的相对独立性,又有相互间的依存性。说它们相对独立,是因为每一个方面都是从某一角度出发的,说它们互相依存,是因为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部分与部分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缺少哪个部分都将影响整体的完善性。
二·演讲的作用
演讲一个比较全面、准确的定义:演讲者在特定的时境中,借助有声语言为主和态势语言为辅的艺术手段,针对社会的现实和未来,面对广大听众发表意见抒发情感,从而达到感召听众并使其行动的一种现实的信息交流活动,这就是演讲。演讲者要发表自己的意见,陈述自己的观点和主张,从而达到影响、说服、感染他人的目的,那么我们演讲时就要用有声语言、态势语言和主体形象。
演讲是要组成一个综合的、统一的完整的传达系统,达到演讲的目的。在这综合的传达系统中,缺少任何一个因素也够不成演讲活动。如果只有讲而没有演,只作用于听众的听觉效果而不作用与听众的视觉效果,就会缺少感人、动人的主体形象及表演活动——即缺少实体感。那就如同坐在收音机旁听广播一样。如果只有演没有讲,只作用于观众的视觉器官,而不作用于听众的听觉器官,就犹如在聋哑学校看着聋哑的手势一样,总是令人难以理解。所以,讲与演这两个演讲的要素是缺一不可的,只有和谐的、有机的统一在一起,才能构成完整的演讲手段,并能圆满的完成演讲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