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会遇见一个遥不可及的人,然后义无反顾,没有任何理由的爱上,我不信了十年,后来我遇见了他,我想不出有任何词来形容他,因为在我看来他就是十全十美的。听到别人说他的不好,我会生气,听到别人说喜欢他,我也会吃醋。
我也因为他去改变,去奋斗,我是知道结果的,但是这又有什么呢?人嘛,总要去叛逆一次,所以我想为了他去叛逆一次,义无反顾的却喜欢他,追上他的步伐。
喜欢他三年了,说真话,已经记不得很多当初遇见他细节了,只记得当时是阳光正好的午后,他穿着白衬衣,美好的不像话。
一个人,没什么理由,因为喜欢一个人不需要理由,我不是一个痴情的人,也不是一个非常非常乖的人,可是为了他我愿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