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梁鸿的《出梁庄记》,写到一群在西安蹬三轮的村民,是怎样的艰苦和受气,又是怎样的抱团抗争,就想起我有个亲戚,多年前在郑州蹬三轮卖煤球。当时很多进城的老乡都在干这个,他们从煤球厂里拉货出来,走街串巷把煤球卖给有需求的市民。
体力活,很辛苦。那时候没有电动三轮车。一个煤球,才挣二分钱。
肯出苦力干这个的,多半都是需要养家糊口的中年男人,农忙时回家收割,农闲时出来挣钱。
这个亲戚有三个十岁上下的儿子,家庭压力大,肩上负担重,所以干活特别卖力,起早贪黑,披星戴月,一天总要比别人多流些汗水,多赚几块零钱。
有一次,有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吩咐我亲戚送一车煤球去他家,他也是看好了货才要求送的,可是收完货后,却借口煤球质量不好,硬要少付2块钱。
俺们农村人,笨嘴拙舌,明知对方耍赖,也说不过人家,这亲戚憋了一肚子气,觉得城里人太不讲信用,太欺负人了。再说别看2块钱,那也得多卖一百个煤球才能挣回来啊。
那时很多老乡租住在一个大院子里,亲戚气不过,回去跟老乡们一说,大家都很生气,决定一起去收拾一下那个城里的年轻人,十几个老乡浩浩荡荡上门为我亲戚讨公道去。
那年轻人也很嚣张,死活不给那两块钱,并声称自己家上面有人,不怕你们穷山恶水出来的刁民闹事。
于是双方打斗起来,场面混乱,一度失控,不知谁出手太准,一砖头砸到那年轻人的脑袋上,他应声倒地。
大伙一看要出人命,立马作鸟兽散。
回到出租房,都匆匆收拾了紧要东西,各自逃路。
我的大堂哥,也参与了那场事件,他跑来广东,在我们旁边的工厂里干了两年车间工,事情平息后才敢回老家。
当年我那个亲戚,跑得慢了点儿,大伙催他快点走,他舍不得自己的破旧行李,舍不得煤球厂老板还欠着他的押金,所以一边收拾东西一边等老板付钱。
被砸倒的年轻人再也没有醒来,警察很快找上门来,把我那亲戚拘捕了,事情原本因他而起,他作为当事人对伤害别人性命一事供认不讳,承担了全部责任,终审判决为死缓。
就因为2块钱,一人丧命,一人入狱,另外十几人忐忑不安东躲西藏几百天,早知道是这样的结果,当初谁会那么冲动?别说两块,两百块也要忍下心中不甘。
而《出梁庄记》里面的蹬三轮拉客的老乡,打群架都只为一块钱,比如说好的到某地三块,结果客人只给两块,还羞辱人,还扬言要打人,结果老乡们一抱团,把客人给揍了。
仅仅是一块钱两块钱的事情么?他们背井离乡,到城市里讨生活,干着最卑微的营生,拿着最低廉的收入,还要遭受白眼,不被别人尊重,而个人的力量那么渺小微不足道,所以才会团结起来,抵抗欺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