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午觉醒来,起床,以为天黑了。
但是没有。走廊上,阳光毫不吝啬地洒下来,漂漂亮亮。
一瞬间好感动,就是那种热泪盈眶的感动。
然后我想起来,我真的好喜欢太阳。
记得高中早自习,最喜欢太阳刚升起,撒进教室的样子,那是我在冬天里的全部幸福。
那个时候我会陶醉地面朝太阳,让它在我脸上铺开。我闭上眼睛,仿佛在享受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
所以当那个来面试的女孩子说出“我喜欢早上跑步时的太阳”的时候,我一拍桌子,好,就你了。
我觉得,喜欢太阳,真的是一件太太太可爱的事情了。
记得上学期冬天的早晨,我就算顶着困意也要早早起床,就是为了站在那个岔路口找个合适的角度看太阳。
火红的太阳,照在我身上,我感受到了新生。
所以我现在很认真地回想,我为什么会喜欢他。可能,是因为,我看向他的时候,我看到了太阳。
那是我遇见过的,最接近太阳的男孩子。
所以他走了之后,我的心就彻底冻结了。
我的太阳没有了。
还好吧,日子照样过,我还是会在早晨期盼太阳,我看到太阳还是会感动,我还是会去不顾一切寻找接近太阳的人。
还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