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还在,足以感动到我

文/乐文君


我的三分钟热度又上来了,不知道那根神经搭错,突然怀旧,就去修了一下旧手机,不知道怎么的想起来简书,莫名怀旧,就打开写了一首诗。

我想我男朋友了,本来前几天他若返家来完婚就就能变成我老伴,结果他们单位管控严,他怕耽误上班挣钱,人都没回来。

我喝酒了,也就两口,不借着这劲儿,还真不好意思把想男朋友这话说出来。

我不知道别人怎么斯斯文文地表达喜欢,反正我一高兴就扑在他身上猛吸两口中草药混合洗衣液的体味,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和不知道怎么表达对写文章的喜欢一样,无厘头且神经兮兮,三分钟的热度。

唯一留下的习惯是记日记,在谈恋爱之后也几乎丢掉了。

简书是17年下载的,玩了一阵,信誓旦旦要写多少百万字,现在纯当放了个屁。

这不重要,我最在意的是,“他们”怎么样了。

他们是谁?

完全忘记那时候是因为齐帆齐了解的简书,还是因为简书认识的齐帆齐,报了她的写作课,至于内容,讲实话记不大清楚,不仅因为时间隔得远,更是那时太眼花缭乱,完全被写文章牛逼的大神们吸引了注意力,茶、女司机、考拉熊……这些人的文笔确实也比她出彩,导致我心猿意马。我自以为他们随便拉出来一个,不提名家名作,至少也粉丝百万。但前两天,进了简书,发现他们都不见了。

不仅如此,一起互相吹捧的写作课同学们,也都集体消失。

那种青春小鸟一去不复返的当头棒喝,可懂?

只有齐帆齐,无间断发布的文章从一百多增加到了六百多,瞬间戳心窝子的感动:嗳,踏踏实实写了五六年,对简书不离不弃,这不比什么男朋友的山盟海誓实在?这稳稳当当的安全感,不正是女孩子们最期盼的嘛。甚至突然觉得原来她还在,简书还是以往的样子。

昨天饭后散步的时候,看见零零总总平地起的高楼,我向老妈感慨:几年前有钱人在炒房的时候,谁能想房子将来变成人手一套,不那么刚需的东西。

但是这也不影响我们像小强一样倔强,攒钱最终买属于自己的小房子。就像有人——比如我——抱怨自媒体泛滥成灾,没利可图了时,齐帆齐们,还在认认真真地盖着楼房,未曾停歇。

真的了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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