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和一个朋友就我跟男友在一起两年该不该结婚的问题产生了激烈的争论,激烈到俩个人已经快闹掰了的程度。大致是因为我觉得他没有想认真清楚结婚到底是为了什么,而他认为我的想法太反传统,一定是不正确的。最后,他为了表示友好,发了一条说,只要不违反道德,任何个人观点上的分歧都是可以接受的。我看到这句话一愣,觉得我再说下去一定会真的闹掰了。因为我想,道德也是他没有想清楚的事情里面的一件,他会直接认定每人都会依照传统观念有同样的认定标准。
他这么想也不足为奇,因为很久之前,人们早已经开始这么想了。1810年荷兰皇家科学院提出了这么一个有奖征文题目:“为什么哲学家们对道德的首要的基本原则的意见很不一致,但他们从那些原则出来的种种结论和种种义务上却很一致呢?”早期人们认定的道德,基本就是“十诫”里面所规定的“不能杀人”,“不能偷盗”,诸如此类。有一派思想以康德为代表,认为道德标准是神授予他们的,是无需考证从何而来的。不过这事要是放到中国人身上,就会非常的有意思。我们没有西方那样一直跟政治死死绑定的一个宗教,却也有着类似的道德标准。那么这种类似的标准是从何而来的呢?
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想先试着回答一下另外一个问题:你为什么要遵循道德标准?在现代社会,我们遵循道德标准当然有很多好处,比如如果杀人或者偷窃,那么我们立马会被警察叔叔抓走,没法继续过正常人的生活。如果不孝敬长辈,那么会被亲戚邻居指指点点,甚至还会被挂在网上被万千网友人肉,受到社会其他人的质疑,失去他人的信任。有一种伦理学解释认为:一个人之所以要道德地行动,是因为(从长远来看)这样做最符合他的利益。如果我们不讨论道德困境或者战争这种话题,对于大多数人所能接触到的道德争议来说,这种解释已经可以适应于我们需要做出是否遵守道德决定的大多数场合。
在很多场合里,不遵守道德的短期利益是大于长期利益的。比如年卡制的健身房,我们听过许多老板拿钱跑路的新闻,当然也有更多健身房正正经经的运营。在道德选择中,参与者会因为背叛道德标准从而轻易获取更多利益。那么这两种选择的区别是什么呢。这种为了追求长期利益而决定自己如何行动的做法,有一种简单的模型可以供我们讨论,那就是囚徒博弈。
囚徒博弈基本规则这里不再赘述,我们只来看看多次博弈的结果。这里研究者们让多方势力进行多次的博弈,以看出哪种策略会胜出。
最开始的实验中,一报还一报获得了胜利。它的策略是,第一局先合作,然后每一局都复制对方上一局的策略。之后研究者为整个系统加入了噪声,导致一定概率下,本应该是合作的,变成了背叛;本应该是背叛的,却变成了合作。在这种情况下,一报还一报能互相促进合作,但是它们无法识别出噪音和队友,于是输给了永远背叛。不过,慷慨的一报还一报在这种环境中很快取得了优势。慷慨的一报还一报的策略是,尽管上一局对方背叛,这一局它们仍然有概率选择合作。这使得它们相比一报还一报可以更好地识别出队友。在慷慨的一报还一报成为主流之后一段时间,永远合作会成为新的主流,因为永远合作的宽恕效率比慷慨的一报还一报要高,更容易促进合作的发生。而当场上都是永远合作时,反而永远背叛又会占到上风。
发现没有,这是一个循环。这就是一个“诚实淳朴的人们合作赶走了坏人,幸福的生活却又使人放松了警惕,坏人趁虚而入再次掌权,好人们再次合力赶走坏人”的故事。
囚徒博弈的循环和现实中的循环非常类似。当我们认识新的朋友的时候,尤其认识的场合是个可以信任的场合,比如亲戚,信任的朋友介绍,通过大的可信的平台认识(比如校友或是同事)时,我们往往会倾向认为他是可信任的,会在最初的阶段采取合作的态度。而当我们被背叛过一次,比如对方欠钱不还,我们就会联合身边人对他也采取同样的背叛策略,以把他赶出身边的小群体。
囚徒博弈的原初状态很像霍布斯的社会,即“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在原始的社会里,没有人会一定合作或背叛,大家都是出于短期利益来进行选择。
历史发展到今天,经过一代代人的博弈,大家在诸多事情上已经达成了囚徒博弈的一端平衡,既彼此信任。这些事情,基本上和法律的圆圈是相符的,比如不能杀人。对于这些行为,我们一经发现,立马就会把背叛者扔出我们的圈子。所以在世界上的大部分地方,我们不需要随时警惕,担心自己被大街上走出来的人杀死。
另外的许多我们想定义为道德的事情,人们还存在许多不同的看法,说明其仍然处于囚徒困境循环的某个阶段,还没有完成博弈。比如我们常常看到网上说的各种“三观不合”,便是在寻求群体对于自身合作的认可和对于背叛者的排挤。
在某些领域中,由于人数少或者素质较高,更容易平衡到一个高道德标准。而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未来哪些标准会被划入到博弈完全的道德行列呢?我不知道。说不定那个未来永远不会到来,因为那已经不是高素质的人和低素质的人之间的战争,而是人类理性和与生俱来的的懒惰和贪婪的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