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走了二十七公里,这也是有生以来第一次走这么远,对我来说是一个挑战。走到一半的时候,腿就开始不舒服了,脚也开始疼了,走到15公里的时候,歇了一会,吃了顿午饭。然后又继续走,一直走到遵义会议的遗址,看了看以前红军使用过了武器,还有一些红军使用的物品和送给当地居民的物品,参观完遗址又走到同事家了,吃了顿饭,喝了些酒。才打车回家。
打车时和师傅聊到我们走了27公里,师傅很惊讶,也同时告诫我们,锻炼身体可以但不能太过了。他以前有个同事,每天跑步至少10公里,最后发现股骨头坏死,去医院换了股骨头才好些。这确实吓到我了, 我正打算挑战一下自己,把每隔一天的五公里跑步,变成每周五天的六公里,到下个月的每周五天的七公里。看来还是适可而止,每隔一天的五公里跑步也是可以起到锻炼效果的。
走完27公里,本以为,第二天腿会疼,但是早起来后发现,除了腿部肌肉不舒服外,也没有时候地方疼的。看来这就是经常锻炼的好处。
有人说,要时不时的把自己从舒适区拎出来凉一凉。扎克伯格每年都会给自己定一个长期任务,拜访员工,学习中文,写信等等。我也给自己定了一个年度任务。去年是学习Scala,今天是机器学习,明年是Swift语音。都是跟编程有关的。我也在想是不是要做一些编程以外的事情,健身,写作。所以我就报了365天日更写作营。我之前也写,但是每次一般写六百左右,偶尔8百左右,就不知道写什么。加入365后强迫自己写1000. 这才坚持了第五天,万里长征的第一步。
走出舒适区才能进步。但是对我来说,有些舒适区很难走出来,比如和同事聚餐,我喜欢和朋友聚餐,但是讨厌和同事聚餐。听着他们喝酒吹牛逼说工作上的事情,我很难受。因为我知道他们在吹牛逼。或许,其他人也都知道其他人在吹牛逼吧,只是他们不在意罢了。但是我在意,我不喜欢吹牛逼,也不喜欢听别人吹牛逼。所以这是我很难融入同事圈子里的原因吧。在我眼里,同事是同事,朋友是朋友,我把这些分的太清了。我不喜欢跟同事称兄道弟,觉得这样太虚伪了。
我很喜欢徒步,也一直想试着徒步一次,这次终于如愿以偿,但是却有些失望。徒步变成了旅游和聚餐。可能是我太认真了吧,或许是我太在意这次徒步了,早上我穿上了跑步时穿的装备,等到了集合点,他们只是穿了平时休息时的衣服,而我倒成了异类。
还有一点不舒服的地方是还跑到同事家里去了,同事和她媳妇做了一大桌子菜,还买了一箱啤酒,我也带了些水果,和酒。或许在他们看来这是关心同事,但是在我看来这是打扰同事。我不喜欢打扰别人,也不喜欢被别人打扰。
这就是我,一个喜欢一个人的人。
无戒365挑战营 第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