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7日6时40分许,罗某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成都市锦江区某路段时,遇行人陈某某由其行驶方向从左向右,跨越道路中心隔离护栏横过机动车道,造成罗某所驾车与陈某某发生碰撞,造成车辆受损,罗某与陈某某均受伤,后罗某因颅脑损伤抢救无效于2017年2月28日死亡。经认定,六十七岁的陈某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也因此被认定为犯交通肇事罪被成都市锦江区法院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乱穿马路是个世界级难题。乱穿马路的原因也是五花八门,有的是因为交通部门的规划不合理,人行天桥或者过街隧道位置太偏,给行人造成不便;有的是因为马路很长,路口很少,如果要到马路对面,需要走很远;更有甚者,马路上面根本就没有斑马线,也没有路口。
治理乱穿马路也是个世界难题,每个国家也是绞尽脑汁,费尽心思。在美国,乱穿马路不仅要罚款还要扣分;在德国会危及个人诚信;在加拿大要上缴受害人附加费;在印尼,要被无情剃光头;在巴西,被罚陪儿童玩游戏。更有意思的是在法国的巴黎。每年在巴黎街头因闯红灯发生车祸的有超过4500名行人,巴黎的道路安全设计机构为了让大家明白一个疏忽,可能造成终生遗憾,设计出了一个车祸警示互动广告灯箱,将行人乱穿马路时被急刹车发出声音吓到的瞬间拍下,在灯箱上面显示,以达到警示的作用。
斑马线,人行横道,红绿灯体现出来的是一种秩序。它需要人们在无形中去约束自己的行为,去遵守这个基本的交通法则。如果大家在路上,想怎么走就怎走,想怎么过马路就怎么过马路,那么整个世界就乱套了,没有人希望生活在一个无序的世界里面。遵守秩序,约束自己的行为,是每个现代公民在公共场合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阿米尔曾经说道,秩序意味着光明和安宁,意味着内在的自由和自我控制;秩序就是力量——秩序是人类最大的需要,是真正的幸福所在。试想,如果那位六旬老人如果知道乱穿马路的习惯不好,而加以改正的话,也许那位摩托车司机就不会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
一个好的习惯的养成是需要花费很多精力的,可是如果要毁掉它的话,半分钟都不需要。知道哪些行为不可为,哪些行为不能为,并持之以恒坚持下来,这本身就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
同时也希望交管部门,在设置斑马线,红绿灯,人行天桥,过街隧道的时候,尽可能本着便利,方便通行的目标来设置。在主要的路口,指示标志要清晰明了,便于行人识别。对于违法的行为,要及时的遏制,避免二次传播。
希望这位老人的悲剧能引起社会足够的警惕,正真的做到智者守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