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眼中的文学(一)

        今天高考语文的作文题目在票圈刷屏,一个读汉语专业的高中同学觉得因为今年的题目政治化比较强,作文考察的已经不是文学了,我对此持反对意见,因为我觉得作文根本不能列为文学的一部分,然后我们展开了一番简短的讨论。说着说着,自己心里蛮有感触,便借这个机会浅显地谈谈,作为一个经典文学的爱好者,我眼中的文学是个什么模样。

        先解释一下为什么我认为高考作文称不上文学,至少绝大多数的作文都算不上。在我看来,高考作文不仅对字数和主题有着明确的要求,更重要的是,我们眼中的高考作文,是一种模式化、套路化的写作,我们作文的目的是为了贴合命题人的要求,从而取得高分。它本质上就是一个考察工具,而在此要求下,学生们的作文都主要关注于结构、辞藻、素材,纵使学生有自己的独到见解和生活经验,迫于篇幅和文章主题又无法展开发挥。而文学则大不一样,文学是开放的,是多样的,是自由的,从大处去说,文学是个人与世界的关系,用文字呈现出来的结果。我们可以写下我们的思考、我们的情感,我们的想象,我们与彼此、与世界万物的各种联系。可以说,文学是人类文化的一面镜子,其中折射出世间百态,也有作者个人的天才、奇思和杂感。

        我认为文学,或者说文学性,可大抵分成以下三种:娱情、言志和载道。这三种类型,构成文学的金字塔结构。娱情,毫无疑问,是最低级也是最基础的类型。这里的娱情,并不是指单纯的娱乐,而是与情感相关的一系列文学活动。这种本领几乎是随着语言的学习自然产生的,我们高兴的时候,会想唱首歌、哼个小调,难过的时候呢,写诗或者写信倾诉一下,这其实算是文字的一项功能。诗人华兹华斯曾说过“一切好诗都是强烈感情的自然流露”,这里“诗”可以推广成文学。在我们当今的文学领域,娱情最典型的代表当属网络文学了,《斗破苍穹》、《斗罗大陆》这一类的玄幻小说,靠着架空的背景,庸俗的情节和近乎一成不变的刻板人物形象,吸引了一大批读者。其实我一直在考虑它们能否归入文学一类,这些作品题目大都借“神仙妖魔”或者“都市爱情”一类的怪异名称撩起读者兴趣,然而内容空洞,人物“光环”太过强烈,情节和人物设置上都只是满足作者和读者的刺激欲,姑且只能算得上一种消遣,和玩电子游戏并无太大差别。但这并不代表娱情是鄙贱的,相反,娱情是文学最初的萌芽,绝不会有人生来就能借文学“言志”或者“载道”,而娱情一方面可以锤炼语言,另一方面也逐渐引向“言志”。另外娱情也分高下,像李清照的《如梦令·昨夜雨疏风骤》里,“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此句也是娱情,却相较当今的众多网络小说多了无穷的韵味。可惜的只是这一类写手为了迎合市场和读者,最终只停留在浅薄的娱情。

        第二类是言志。《毛诗序》中有云:“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志,可以理解为来源于思考的某种想法,可以是哲思,可以是想象,也可以是志向和抱负。

        以《滕王阁序》里的一段为例。“嗟乎!时运不齐,命途多舛。冯唐易老,李广难封。屈贾谊于长沙,非无圣主;窜梁鸿于海曲,岂乏明时?所赖君子见机,达人知命。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酌贪泉而觉爽,处涸辙以犹欢。北海虽赊,扶摇可接;东隅已逝,桑榆非晚。孟尝高洁,空余报国之情;阮籍猖狂,岂效穷途之哭!”王勃借各种典故中前人怀才不遇的境遇,暗示自己命途坎坷的遭遇和穷不改志的伟大抱负。《红楼梦》中,石上的偈语与结局中贾府的衰落,也暗含着曹雪芹本人对个人坎坷经历的感受和看法。《乱世佳人》里,斯嘉丽在被白瑞德抛弃后,吐出的一句“Anyway, tomorrow is a new day!”,这句话又是包括作者在内,多少内战后人民重燃希望的心声啊。我个人觉得,言志也是文学中非常重要,也涉及到非常多技巧的一个问题。除了诗和散文可以“直抒胸怀”,小说、传记、戏剧等等体裁很多时候都不可以,作者是消隐在文本背后的,但志还是要“言”,那怎么办?于是就有借代、隐喻等等修辞(像《硕鼠》里的“硕鼠硕鼠,无食我黍!”),就有作者花大力气塑造的人物,就有那些像金子一样被人记住的名言(像《哈姆雷特》里”To be or not to be, this is a question”),就有一串看上去偶然但又必然的故事情节(这与“载道”也有联系)。文学颇有意思的地方也在于此,它尽可能地不一句话告诉你,就和你兜圈子,把才华、“机关”小心翼翼地裹在“志”之上,等你发现了才恍然大悟,“哦——原来说的是这个意思”。另一半的作者呢,勤勤恳恳明明白白的写,那份朴素和真诚的情感和想法也同样动人。总的来说,文学作品中都或多或少包含“言志”,这既是作者的初衷,也是我们一开始阅读文学作品时,都想弄明白的地方。

       第三类是载道。“文以载道”一说,源于韩愈提出的“古文运动”。具体出处是周敦颐的《通书·文辞》:“文,所以载道也。”意在告诫人们文章应该传达道理,而不是专注于辞藻的堆砌。然而在中国文化中,“道”其实是一个非常大,非常玄奥的概念。就我的看法,载道不只是传达道理这么简单,它应该包括作者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它代表了作者的格局不是局限于一草一木一猫一狗,而是扩大到一个群体,一个地域,甚至是整个人类和世界。它是一部文学作品得以流芳百世最关键的因素,也是我们评价一名作家,他(她)的格局是否崇高,他(她)视角是否宏大,他(她)思想是否让人肃然起敬。在这方面例子有很多,譬如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加缪的《局外人》,纪德的《人间的食粮》等等,另外反乌托邦三部曲更是十分典型:当我们活在极权主义的统治和科技高度发展的新世界当中,我们的生活会变成什么样子?中国的话我想举一个有趣的例子:《三体》。在我看来,写得好的科幻作品同样具备载道的性质(顺带一提,我个人觉得《北京折叠》并不够深刻,仅能算一个好故事)。倘若这个宇宙真的存在外星文明,我们人类会怎么办?在“载道”面前,所有的文学技巧都不再重要,我们说马尔克斯伟大,并不是因为他创造性地将“魔幻现实主义”运用到写作中,而是他的作品,无一不在反映他眼中的拉丁美洲,政治、宗教、社会的剧变,而这些都蕴含在他作品中,他对此有思考,有态度,再加上出神入化的艺术手法,便成就了《百年孤独》等名著。载道考虑的主要是什么呢?绝不是琼瑶、张小娴一类作家笔下风花雪月的爱情,而是人性,道德、制度,以及大环境的变化和影响。载道的地位可见一斑。

       总的来说,娱情,言志,载道三者是文学性的三种类别,但并不代表一部文学作品就只能包含其中的一种,往往不同的体裁,三类性质的比例也不同,譬如诗和散文,当然是前两者较好,小说、戏剧等,自然是后两者更胜一筹,当然具体文本要具体分析,在此不做赘述。我将文学分成三大类,既是为了读者们更好的理解文学的性质和种类,另一方面,也是对自己迄今为止的涉猎做一个小小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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