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童案成为了热点话题,引发网友的广泛讨论,不管是明星还是普通群众都希望能早日破案,让真相水落石出,将凶手捉拿归案。德国牧师马丁尼穆勒说过一段话,他说:“当他们来抓犹太人时,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当他们来抓天主教徒时,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天主教徒;后来,当他们来抓我的时候,已经没有人帮我说话了。”我们的发声,证明了尽管事情没有发生在我们身上,但我们不会再做冷眼旁观人。可是在这些善意的,充满正义的言论中,有一些评论让我看了触目惊心。
对不知世事,天真无邪的小孩子施以毒手,这件事不仅触犯了法律,也触犯了人的道德底线。我想任何有道德良心的人知道了这则新闻都不能不愤怒。正如雨果所说:“正义是有愤怒的,并且正义的愤怒是一种进步的因素”。我们的愤愤不平正是因为我们胸中的正义,我们希望凶手能够被绳之以法,得到他应有的惩罚。然而我看到的一些评论,让我想到了一个不适合放在这里但我又不知除了它还能怎样描述这一现象更加准确——网络暴力。但这里的还未明确身份的网络暴力受害者不是完全无辜的,他是有罪的,他所犯下的罪行是会受到刑事处罚的。
人们都知道虐童是犯罪,也正因为此人们变得不知节制,一泻千里的发泄着怒气,叫喊着要枪毙凶手,人们不但没有丝毫的心理负担,还会在人群中一呼百应。可是到现在为止,没有任何一种调研数据支持死刑可以恐吓犯罪,以暴制暴不能解决问题。人们要凶手死,是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虽然网络言论并不能真使凶手被判处死刑,然而这却是对为维护人民而建立起的法律的蔑视,对人们努力争取的公正的践踏。正义所包含的涵义中有一条恰恰就是公正,没有公正,任由个人主观情绪主宰,哪谈得上是正义。就当今社会而言,即使法律不是尽善尽美的,但它是相对来说最公平的,最理性的对于犯罪凶手的审判方式。可是人们为什么会在面对虐童凶手时无视了法律条文,而是要求枪毙罪犯?
明朝有一位几乎是从古至今最清的清官海瑞,他从不贪污一分钱,他死前的最后一句话居然是让唯一的老仆人送六钱银子到兵部,因为经测量兵部多给了他六钱银子。他的好友来料理他的后事,为官三十年,官居二品正部级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的海瑞,他的全部遗产不过是几件打着补丁的破衣服,和几口装着破衣服的破箱子(明朝俸禄比较低)。百姓得知海瑞的死讯后,都在家自发为他守孝,号啕大哭。就是这样一位清官,好官,他曾上书皇帝,就目前贪污情况来看,应该恢复太祖朱元璋时期的刑法,对贪污八十贯以上者一律处决,并将其剥皮,放在县衙门口,警示后人。皇帝并没有采纳他的建议,照他这样杀,除了他之外,几乎没人幸免。八十贯钱按海瑞时代的物价最多能买几斤粮食,与朱元璋时代已经有很大不同,但海瑞并没有做出更改,他所认可的刑法的严苛甚至比有杀人狂之称的朱元璋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可是海瑞为什么会对贪污犯这么残酷?
这都是因为正义往往具有一种道德高度而被放纵,以至于无论是当事人还是旁观者失去了批判不正义时的清醒的监督和自我节制,以至于所谓的正义很容易过度扩张也迅速变质成为严刑峻罚的推手,容易使清官流于酷吏,使正义包装残酷而不自知。不单是这两件事,站在正义的高地上,对一些人毫无顾忌的攻击和谩骂的事件时有发生。网络的快速传播,使得“正义者”影响力越来越大,这些言论汇成一股洪流,终至形成网络暴力。对于恶人我们不必给予他善良,但也不能给予残酷。如果被恶人说不公,那岂不是连他也不如?
以上所写很可能让我被千夫所指,成为众矢之的。我冒了天下之大不韪,没有批判犯罪者,反而批判了批判犯罪者的人们,甚至说他们的言论是对犯罪者的网络暴力。但我依旧要写,我相信会有读者明白我绝不是在为恶人辩护,而是在给大家提个醒。鲁迅先生曾说:“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到了这个时代,我们好不容易能发出,敢于发出正义的声音,不要让这来之不易的神圣的正义沦为用正义包装的残酷,即使它有正义做外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