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在简书上的第59篇公开文章,希望您喜欢。
十年前的今天,合肥步行街上,在一群专为我设宴庆生的兄长姐妹们的簇拥下,我高呼:我二十岁啦!
那一声呼喊,带着几分与青涩岁月的告别意味,但更多的是,对未来那迫不及待、几欲焚身的向往,只盼得自己挣几两散碎银子,寻得一名如意郎,日日锦衣披身上。再不复需父母管束,师长叮咛,被爷爷奶奶满村喊着黄毛丫头追赶免我闯祸。
长大的日子可真是美啊!我面朝未来的方向,咽了几口唾沫。
这十年里,我金戈铁马,气吞万里是不致,但行遍祖国的每个省份,探寻每一寸山河的美好是有的。
还记得十七八岁的年纪,觉得每去得一个新的城市都甚是新鲜,再是祸水,左右不过没见过世面的小姑娘,竟想出每到一个新城市就打一个耳洞的愚笨方法,直待打到第六个耳洞,才生出一种“我怕不是个傻子吧”这种及时悬崖勒马的想法。
还记得第一次喜欢一个男生,是他满目照耀站在大一新生讲座的讲台上,对我们说着他大学三年来的生活与成长,我想,世上最好的男子大约便是生得如此吧?
还记得06年的暑假,我第一次感受生命之殇,算来也是不满十八,从年纪大的远房亲戚去世的高高挂起,到见证从小看我长大的亲叔叔,与人间告别。
从小我便是个不安分的孩子,七八岁就在父亲的工地上与叔叔们争辩,赢了也是罚站,输了也是罚站,但可输却不可认输的执拗,似是植入骨髓,不知从何而起,不知何时而终。
直至今日,我再不觉得自己还年少,还有大把岁月值得挥霍时,仍是如此。
这大概是生我之父母赋予我行走人间最好的铠甲与礼物。它固然曾让我头破血流,但亦让我不虚人间一行。
十年间,岁月无情流逝,但在我绝不对它认输低头的坚持下,除了青春痘,它什么也没有成功带走。便是脸上留下的坑洼痘痕,也被我用成批的面膜、昂贵的护肤品和无良的美容院将之消除。
我偏不认输。
若向世俗低头才算是良家女子,别妄想我会从良。
前阵刚写过一篇《世界不需要你的梦想》中已交代,我没有理想。我至今没有也不曾有过。但我想我守住了初心,从未迷失自己。我做到了为自己设立的四字人生目标:无悔,无愧。于己无悔,于人无愧。
我对世界充满热情与爱意,我永信世界美好。我不是出淤泥而不染,而是越来越坚信,我不曾深陷泥沼。也曾因朋友背叛而神伤,亦因一次又一次的别离和死亡而绝望,但每每陷入此中,总有力量生生将我赎回,后来我才明白,这力量是爱。
我像是爸妈注入这世间的一股泥石流,带着破坏性的力量行走世间,但我破坏的是虚伪不诚,跌宕得越多,洗涤得越深。这祸水,也便有了自己的灵魂和目标。
那日与好友探寻生命,我言之,从一小团粉雕玉琢的小生命,长成我这样三观既正,又善良强大的模样,父母究竟付出了多少不为人知的努力?这简直是一项比修筑长城还要艰难万分的工程。
有多少岔路口,我都有机会迷失方向,有多少风吹雨打,我都有机会丢失美好。可我没有。那些父母施法注入我血液中的正直、善良、勇敢、坚韧,他们用尽心力不让其丢失半分。
我从未企盼拥有与众不同的人生和载入史册的伟大,只是随心随性,任尔飘零。
与这两年开始思考想要迎接怎样的40岁不同的是,二十岁的我没有对我的三十岁设限,于是今日一切所得,都可算是惊喜。
虽然至今未曾寻得良人,但我想我是拥有过爱情的。
《恋爱的犀牛》中有如下台词:也有很多次我想要放弃了,但是它在我身体的某个地方留下了疼痛的感觉,一想到它会永远在那儿隐隐作痛,一想到以后我看待一切的目光都会因为那一点疼痛而变得暗淡了,我就怕了。爱她,是我做过的最好的事。
爱情正是如此,它不总是给人带来快乐,也有可能是终生难忘的隐隐作痛,它赋予你痛的权利正如它赋予你快乐的权利一样。
如果你的心还能时时感到痛,不只是为了爱情,那么你的心脏就还在跳动。你拥有生命,完完全全的属于你的东西。
也曾为30岁的即将到来感到恐慌,这于女人而言,像是跨栏运动里的那道栏杆,当你还在奔跑着的时候,你总对它心存畏惧,但一跃而起之时,便知亦不过如此。
此时此刻,我正在栏杆的上方,身后是过往,它充满着回忆,身前是未来,它写满了期待。
梁宛央,生日快乐。
三十岁,你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