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读到耶鲁大学陈志武教授写给儿女的一封信。这封信本是2010年发表在陈教授博客里的一篇,信中论述了陈教授的生养观和子女教育观,观点甚是人性化。他指出:因养子防老而生子的行为是一种不道德的自私!
一代人因为政策,曾被遏制了生养的需要;一代人又因为政策,被催化和鼓励生养行为……于是,生还是不生,成为二胎时代新的命题!
陈志武教授对生养的态度,在给他子女的这封信中可见一斑。
为什么非得通过金融产品实现自己一辈子的经济自立、不能通过“养子防老”呢?
为什么不能强迫子女“孝顺”、回报父母呢?
说白了,我不想看到你们把生子养女看成是一种利益需要、把子女当成养老避险的工具,人的价值、人的生命应该超越利益诉求!
我想说的是,在自己选择怀孕、生孩子之前,你必须问自己:是不是因为热爱小孩、热爱生命、热爱人之情才要怀子育女?
如果你知道自己不一定喜欢子女,但出于养老需要而生孩子,那么,你真的对不起还没出生的子女,因为在他们还没出生之前,就被你赋予了终生的包袱,没出生前,你的孩子就无选择地担当了众多责任。
这样做,对后代是天生的不公平!
因此,因“养子防老”而生子的行为是一种不道德的自私!——当然,在金融市场出现之前的传统社会里,为了生存,“养子防老”是迫不得已的选择。可是,到了金融市场已很发达的今天,还要靠“养子防老”,那就过于自私、过于对子女不公平了。
真正的孝顺是出于爱的本能
是不是说,小孩长大后不应该照顾父母、关照看望父母呢?
不是。那就要看后代自己的选择了,他们对父母的爱护、甚至抚养可以是自己自由的选择,但不应该是一种无选择权的责任义务。中国儒家强调的“孝顺”,是一种强加的义务,这种义务,淹没子女的自由选择权。这种强制,是因父母自私的利益驱动而至。
当然,我要强调,如果你们是出于爱小孩、出于对人情的热衷,那么,在有了小孩之后,你们就必须为这种爱的选择付出代价,也就是说,你们必须对养育小孩、供他们上学有完全的责任,你们有义务把他们养大成人,让他们长大之后成为他们自己的人,享有不属于你们的独立人格,更不是你们的产权,他们是属于他们自己的人。
之所以我们要强调这些,是因为,如果你们不想承担这种责任义务,你们完全可以选择不生小孩,并同时利用金融市场安排好自己的未来养老等。这种选择权和责任的匹配,对你们公平,对没出生的小孩也公平。
我很高兴地说,我和妈妈对你们没有压力,平时要你们好好学习、要进取向上,不是因为我们有所求,而是完全从你们自己今后的幸福着想,因为我们爱你们,你们生活幸福就是我们最大的满足。
说实在话,我们今后不需要你们的任何经济支持,也不会拿你们未来的成功在朋友面前炫耀。
你们的专业选择、职业追求、生活道路,我们会尽我们的判断给你们参谋,但是,这些参谋判断完全是基于对你们的利益的考虑,而不是基于我们的利益,因为我们对你们只有爱护,没有我们自己的利益诉求。
希望你们今后也这样对待自己的孩子,不要通过养子来防老,而是给孩子以自由。(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