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十三岁那年,随母亲回娘家,我和芸两小无猜,所以得以拜读她的诗作。我虽然赞叹她才思隽秀,但也担心她福泽不深。我的心思全在芸身上,无法放下,便告诉母亲:“如果要给儿子选媳妇,非淑姐不娶。”母亲也喜爱芸的温柔和顺,当即便摘下金戒指,订下了这桩婚事。那是乾隆乙未年(1775年)七月十六日。
这一年冬天,恰逢陈芸的堂姐出嫁,我又随母亲一起前往。陈芸与我同年出生,但比我大十个月,从小我们以姐弟相称,所以我仍称呼她“淑姊”。当时只见满屋都是穿着鲜艳衣服的宾客,唯独陈芸一身素净,只换了新鞋而已。我看到鞋子上的刺绣很精巧,问了后才知道是她亲手所做,这才知道她的聪慧不仅表现在笔墨上。她身形削肩长颈,虽瘦却不露骨,眉清目秀,顾盼神飞,只是露出两颗小虎牙,似乎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佳相”。然而她那一种缠绵温婉的神态,却足以让人心动神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