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学习第195天《尽心上 凡四十六章》13.46

《孟子》学习第195天《尽心上  凡四十六章》13.46

孟子曰:“知者无不知也,当务之为急。仁者无不爱也,急亲贤之为务。尧舜之知而不遍物,急先务也;尧舜之仁不遍爱人,急亲贤也。不能三年之丧,而缌、小功之察;放饭流歠,而问无齿决:是之谓不知务。”

字词注释

[1] 缌:缌麻,三个月的孝服,五种丧服中最轻的一种,为远房亲属服丧时用。

[2] 小功:服丧五个月,用于兄弟之丧。

[3] 放饭流歠(chuò):赵岐注:“放饭,大饭也。流歠,长歠也。……于尊者前赐饭,大饭长歠,不敬之大者。”歠,饮,啜。放饭:放肆吃饭。或说是把吃剩的饭放回到饭器中。流歠(chuò):不停地喝。

[4]齿决:用牙齿啃断干肉。古礼规定,这样做是失礼的。参见《礼记·曲礼》。

译文参考

孟子说:“聪明的人,没有什么事不该处理,但是把当前重要的事当作急务;仁人没有什么人不慈爱,但是把亲近贤人当作急务。尧舜的智慧不能完全处理一切事物,他们急于应该先做的事;尧舜的仁德不能普遍爱一切的人,他们急于亲近贤人。如果不能够实行三年的大丧礼,却对于缌麻三月、小功五月的小丧礼仔细讲究;在尊长之前用餐,大口吃饭,大口喝汤,却过问不要用牙齿啃断干肉的小礼节。这就叫作不识大体。”


核心内容解读

        孟子的这段话,以凝练的语言揭示了儒家实践智慧的核心要义:在有限的生命与复杂的现实中,真正的智慧不在于无所不知,而在于明晰主次、把握关键;真正的仁爱不在于泛爱众生,而在于有序推行、由近及远。孟子通过历史典范与生活比喻,说明了优先级的伦理与实践,构建了一套关于如何行动、如何取舍的深刻哲学。

      孟子首先区分了“知”的理想与实现途径。“知者无不知也”是一种理想状态,但紧接着的“当务之为急”则立即将这种理想拉回现实。这里的“急”并非匆忙,而是指“紧要”、“关键”。孟子强调,智者的标志不是知识的广博无垠,而是在具体情境中准确识别并优先处理那些最根本、最紧迫的事务(先务)。同样,“仁者无不爱也”是仁的普遍性理想,但其现实实践必须始于“急亲贤之为务”——将关爱亲人、亲近贤者作为最优先、最切实的着力点。

      为了论证这一观点,孟子请出了儒家最高的圣王典范:“尧舜之知而不遍物,急先务也;尧舜之仁不遍爱人,急亲贤也。”尧舜的智慧并未体现在知晓万物一切细节上,他们的仁德也未能瞬间惠及每一个人。他们的伟大,正在于精准地把握了治理天下的“先务”与“亲贤”这两个杠杆点。这从根本上消解了那种要求领导者全知全能、平均用力的不切实际的期待,确立了儒家“务本”与“次第”的实践原则。

        为了进一步凸显“知务”的重要性,孟子举了两个极具讽刺意味的反例。一是丧礼方面:“不能三年之丧,而缌、小功之察。”三年之丧是对父母最基本的哀悼之礼(本),而“缌麻”、“小功”则是关系较远的亲属所服丧服的细致规格(末)。一个人若不能践行三年之丧的根本礼制,却去苛求、讲究远亲丧服的细微差别,这显然是舍本逐末。二是饮食礼仪方面:“放饭流歠,而问无齿决。”“放饭流歠”指大口吃饭、喝汤,汁水横流,这是严重失礼(大过);“无齿决”则是指不用牙齿直接咬断干肉,而应用手折段,这属于相对细微的礼节(小谨)。一个人在吃饭时犯了狼吞虎咽的大忌,却去追问别人是否遵守了不用牙齿咬肉的小节,其荒谬性不言而喻。这两个比喻生动地说明,无论是在个人修养还是社会治理中,如果不能抓住根本矛盾、紧要事务(如基本的孝道、核心的礼仪),而将精力过度消耗在次要、枝节的条规上,就是一种典型的“不知务”。其结果必然是重点沦丧、秩序紊乱。

      从儒家思想内部发展来看,孟子的“当务”思想是对孔子“仁学”与“礼论”的深化与具体化。孔子讲“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论语·学而》),已内含了由近及远的实践次序。孟子则更鲜明地将此提炼为“急亲贤”这一具有战略性的行动纲领,并与“知”的优先性判断相结合,使儒家的伦理原则更具现实操作性和情境应变力。同时,这与《大学》所言“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的精神完全相通,共同构成了儒家“经权”思想(原则性与灵活性结合)中关于“权”(权衡轻重)的重要方面。

      孟子的“当务之为急”思想,在信息爆炸、选择多元、问题交织的现代社会中,可以超越具体历史语境,提供了一种历久弥新的智慧。对个人修养而言:它告诫我们,自我提升需分清主次。与其追求面面俱到而流于肤浅,不如聚焦于培养核心品德(如诚信、仁爱)与关键能力,避免在次要细节上过度消耗,陷入“察缌小功而忘三年之丧”的误区。对组织管理而言:无论是企业还是公共机构,资源总是有限的。有效的领导力正在于像尧舜那样,能够准确识别并集中资源于决定成败的“先务”之上,同时注重核心团队(“亲贤”)的建设与凝聚,而不是平均用力或沉溺于琐碎流程。对社会治理而言:它提示政策制定与公共讨论应抓住民生根本与社会主要矛盾,优先解决影响最广大人群福祉的关键问题,避免陷入无关宏旨的技术性争论或形式主义的窠臼。

        总之,孟子这段论述的精髓,在于其清醒的现实主义与鲜明的价值排序。它承认人类认知与实践的有限性,从而反对空泛的理想主义与平均主义;它强调在行动中必须做出明智的取舍,将最高的原则(仁、知)转化为最有效的实践策略(急亲贤、急先务)。这种对“本末先后”的深刻洞察与执着坚守,不仅是儒家实践理性的精彩体现,也为任何时代追求有效行动与良善生活的人们,提供了一盏至关重要的指路明灯——在纷繁复杂的世界中,真正的智慧始于知道“什么是最紧要的事”。


背景知识介绍

进步快 退步更快(下)(节选)

(接第193天)

        有关丧祭的礼节,在中国文化中,占了很重要的分量。不但孟子屡次提到,在《论语》中,孔子也多次提到。孔子在整理礼乐的时候,在《礼记》中,除了有《丧服小记》一章专门记载这个问题以外,在《曲礼》、《檀弓》等等篇章中,也有所记述。对于丧事的礼节,规定得非常详细,连一根丧杖的粗细,束头发的绳子或簪子的质料形状,也都有记载,可知古代对于丧事的安排和礼节,是非常严谨而郑重的。

        这些记载,读起来似乎很繁琐,但做起来并不麻烦,可以恰当地表达后人的伤痛情感和尊敬;在形态上也很能表现出家庭亲族,以及社会伦常,对一个生命消失的悼念。只是后世的人,有些在“做给别人看”的目的下,增加了许多铺张,甚至把丧事几乎变成了喜事,吊丧有如参加酒会,藉此交际应酬,在经济上更形成一种无谓的浪费,而为大家所诟病。

        尤其近二三十年来,丧礼的仪式与精神,几乎完全没有了,而美其名为简化,但所做的,则正是那些不应该有的铺张浪费。这种情形,不但在殡仪馆中可以见到,在马路上的出殡行列,也每使人有不知所云之感。即以报丧一事来说,应由丧主亲往有限的亲族家中报丧,才是尽礼,不该报的则不可去报。现在却不行登门报丧的礼仪,而浪费上千上万的金钱,在报纸上大登其讣告,而所有刊出的讣闻,连辈分、丧服都错误百出。这里顺便作一介绍。

关于服丧

丧服只有五种,称作“五服”,其等次如下:

一、斩衰(音斩摧):守丧时间为三年,所穿丧服用最粗劣的麻布制作,不缝下边及旁边。

二、齐衰(音资摧):守丧时间,杖期的一年或五月,不杖期的六月,丧服用稍粗麻布制作,缝边。

三、大功:守丧时间九个月,丧服用粗的熟麻布制作(即经漂白后的粗麻布)。

四、小功:守丧时间五个月,丧服用稍粗的熟麻布制作。

五、缌麻:守丧时间三个月,丧服用细的熟麻布制作。

        这里有“杖期”与“不杖期”,就是“执丧杖”或“不执丧杖”。丧杖粗为一搤,就是大拇指与食指,绕成一圈那么粗;长不过膝,就是和下腿一样长;外面裹以刺状的白纸,但所用的质料,因死者的性别而不同。男性用的名苴杖,用竹制成,以其圆形象天,性贞,四时不凋谢,表明子为父礼中痛极,自然圆足,有终身之痛。女性用的名削杖,用桐树削成四方形的杖,以象地,表示桐随时间的转变到秋天即凋落。母丧外虽削杀,服也从时除,而桐心是实的,终身之孝心,当和对父亲相同(桐)。由此可知在礼仪上的每一细小事物,都不是随便规定,而有其深刻的含义,一定的表征。

        另外还有一种杖,俗称齐眉杖,是妻子死了,丈夫服亡妻之丧而用的,也是用桐制作,但杖的长度,高与眉齐。不过这是东汉时,梁鸿、孟光夫妇举案齐眉的故事发生以后,才有的礼仪。因为齐眉杖,就是象征夫妻相敬的意义。在讣文中,看到自称“杖期生”的,就表示丈夫为亡妻执这种“齐眉杖”。不过,如果父母尚在,则不可以执这种杖,所以凡在讣文上看见有“不杖期生”的,就知道死者的公公婆婆或其中之一尚健在的。

        另外还有两种特殊的服丧,一种名“降服”,一种名“反服”。所谓“降服”,如兄弟二人,弟弟无子,哥哥将一个儿子过继给弟弟继承宗祧,成为弟弟的儿子。但当这孩子的生父死了以后,还是要服丧,只是不必服三年的斩衰之丧,可以降低服一年的齐衰之丧,在讣文上称“降服子”。女儿出嫁也降服。至于反服,则是尊长执卑晚的丧,如父亲执长子期年的丧,或执众子五月之丧,名为反服,讣文上称“反服父”。

        关于丧服的体制,大约分为六大类:一、本宗九族五服。二、妻为夫族丧服。三、出嫁女为本宗亲属降服。四、为本生亲属降服。五、妾为家长族内服。六、外亲服等。关于丧服的详细规定,可参考《幼学琼林》。

(完)

参考资料

《孟子与尽心篇》,南怀瑾 讲述,东方出版社,2014年6月

《孟子通释》,李景林,上海古籍出版社,2021年11月

《孟子新注新譯》,杨逢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年4月

《孟子译注(简体字本)》,杨伯峻译注,2008年12月

《孟子(中华经典藏书)》,万丽华 蓝旭 译注,中华书局,2016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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