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摘:
未遇见你,我的心未染情愁,一如那洁白自在的琼花;如今你在我的心里酝酿成这一杯琼花房,我唯有举杯敬你,默念:梦里任生平,视酒如情。
走过千山终遇你,不算迟——《郑风·野有蔓草》
野有蔓草,零露漙兮。
有美一人,清扬婉兮。
邂逅相遇,适我愿兮。
野有蔓草,零露瀼瀼。
有美一人,婉如清扬。
邂逅相遇,与子偕臧。
“你走过那么多地方,为什么从来不去那个城市?”
“因为我怕。”“怕什么?”
“怕遇见一个人。”
“偌大的城市,想要遇见一个人,谈何容易?”
“是的,我也怕遇不见那个人……”
之前的几年,总是一个人在不同的城市穿梭、游走,只有那个人在的城市不曾驻足,却始终对那里有剪不断的牵念,就连那座城里很大的风沙,也构成牵念的理由。而关于那个人的一切总是随着风沙时不时地吹入我心里,咯得心生生地疼。
这么多年过去,渐渐认命地懂得:一个人在此尘世一生,也许只是为了遇到一个人,纵使分离,纵使背弃,仍难两相遗忘。因为遇到,已是生命莫大的恩赐,值得歌,值得哭。
而生命中的种种大遇合,不止发生在钢铁森林的都市,也同样发生在那个野草蔓蔓生生的远古。那个远古,人们在未被化学品污染、工业合成物充斥的天地中自由地奔跑、追逐,他们为爱情、为亲情、为友谊、为战争、为自己的命运,大声地歌哭笑骂,不若现代社会中,人与人之间跳着狐步舞,目光迷离,神情冷漠,姿势戒备,谁也不让谁看见自己的真心,待歌歇日暮,只落得一个人疲惫地回家,独自舔舐伤口。而在这样的生存状态下,我免不了要在遥远的《诗经》里寻根觅迹,将岁月里的那些甜蜜、伤痛在那些诗篇中好好安置,以待来日,一经念诵,就能清晰地忆起。
只记得,那是一个春日的清晨,天地间一片出清。
体会:
只是感觉很美!是不是爱上一个人就会恋上那座城,悲剧后就心灰意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