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论》读书笔记(十五)
2022年7月16日
F:官能者与外物底关系
1,官能活动不必有外在关系
前段所论为官能类(S)中官能种和外物的关系,此节将会讨论官能种的官觉者与外物中的个体的关系。
先说明一下各字母表示的意思:OnmSnm+1 OnmSm+2:……呈现
S:官能类
S1 S2……:官能类中的种
Sn1 Sn2……:官能种中的官觉者
OnSn:外物
Onm1Sn Onm2Sn……:外物中的个体
存在的一个问题是:呈现是否有同时是所与?这要看官觉者Sn1与Onm的关系是内在还是外在的。
若是内在的,OnmSn1因Sn1个体的影响,在性质上是异于OnmSn1或不属于OnmSn1类的。此时呈现不是所与,即不是官能种Sn所应有的类型的呈现,另一说法是说OnmSn1这一呈现有Sn1官能个体所私有的影响,此时呈现是主观的。
2,但是有外在的关系
若Sn1与Onm关系不必是内在的,而是外在的,则OnmSn1这一呈现与OnmSn1类中其他分子没有性质上的不同,是OnmSn1类或属于OnmSn1类。此时Sn1不再是官能者所独有的或私有的呈现,只有官能种的影响,呈现是类型的,是客观的。
3,官能活动中的外在关系就是说有客观的呈现
客观的呈现是知识的对象的基本材料。
对于此处客观的解释,我们要把所与认为是与各种不同的官能者为相对的所与,利用所谓内在外在关系的讨论,使客观站得住脚。
G:外物
1,相对于官能类的外物
外物是独立存在的,各有其本身的同一性。(Onm外物,SnmROnm SnmROnm+1表独立存在又有同一性)。
日常生活中的外物本已满足这两个条件,但是本书所谓外物不是本质式的外物,不是科学事物,是官觉外物(或官能外物或正觉外物),是相对于官能类的,是有观的外物,但有观的外物是本然的有观。在此作者认为只需考虑有Snm观有外物或从类着想,即能简单解决此问题。
2,外物底性质底相对
外物的性质有两重相对:相对于一关系网(环境或背景),相对于官能类。
本书所关注的是与官能相对的相对性,是普遍的,守法则的,本身也是一法则。
所谈为正觉外物,就得承认不同的官能类没有共同的外物,只有共同的本然的个体。
Onm是(Sn……)共同的本然的个体,OnmSn相对于Sn官能类的外物。
3,所对的形色状态是就特殊的而说的
正觉外物逃不出一时一地的官能活动,一时一地的官能活动中的呈现或所与或外物总是特殊的外物。
知的对象是共相,觉得对象是殊相。
相对性虽普遍,但与官能个体相对的外物的形色状态是就殊相而言的,也就是说色形状态的共性不是相对于官能类的。
各不同的官能类虽没有共同的觉相,但仍可以有共同的知识。
作者最后总结:肯定正觉之有,牵扯到有客观的呈现或所与,分析所谓客观,解释了内在外在关系。关于正觉,我们认为无法从觉中去找官觉。不是从官觉中去找呈现外物的官觉,证实正觉之有,并以正觉为标准去校对官能活动。
四:官觉
A:所谓官觉
1,定义
谈官觉从正觉谈起。理由有:①主要的理由,从知识着想,正觉是知识的大本营,从知识论说,本书是以正觉为中心观的知识论,从知识的与料着想,正觉是主要的题目。
官觉的定义:官觉是能随时以正觉校对的官能活动。
作者在此以视听为例予以说明,表明所要讨论的是随时和校对。
2,对时间不能有严格的表示
正觉是随时可以校对的,但何谓随时?随时不是同时,随时一定是X(官能活动)发生后相当短的时间,短的长度不能有严格的表示,不必利用时间去校对。
“官觉是官能个体能够站在正觉底立场上,以正觉去校对的官能活动”,这一说法困难更多。本书以正觉中心为立场,不必言明以正觉为立场。
以正觉为立场为无形中的条件,我们注意随时的校对。
但主要点在一部分的官能活动是不能随时校对的。
3,校对的标准
此处校对无所谓符合与否。用正觉的秩序决定某官能活动是正觉或不是正觉。官能活动的校对要有经验,校对是知识相当发达,经验相当丰富之后的事体。在理论上非正觉的官能活动是后来才发现的,是在正觉群中以正觉为标准淘汰出来的,在此不必讨论官能者究竟校对与否,只需知他可以随时校对。
4,官觉
用英文Sensation,Sense-experience并不能表述本书所谓官觉。本书认为官觉并不是奇怪的事情,就是日常生活中的官能活动,注意“日常”二字可知所谓官觉经验就是这里所谈的官觉,官觉合乎实际经验。
B:官觉关系
1,官觉可以有而不必有正觉所有的关系
官官包含正觉,可以有正觉所有的关系,但官觉不必是正觉,大部分的官觉是正觉,不是正觉的官觉数量很少。但从关系着想,虽没有正觉所有的关系,但在这类官觉中,官能个体与外物仍有别的关系,有些官觉就只是官能活动而已,作者表明官觉可以有而不必有正觉所有的关系。
接下来将要讨论官觉没有一致的关系。
2022年7月17日
2,代表说
在谈及呈现与外物的关系之时已谈到因果说及代表说两个说法,用代表说解释正觉关系是多余的。
但在此,作者从官觉讲起。就官觉之可以是正觉,此处没有引用代表说的问题,根本用不着代表说。
但是官觉不必是正觉,对于不是正觉的官觉,仍有呈现,虽有环境中的外物,不必有对象上的外物。如果说呈现代表环境中的外物与代表说要解决的问题不相干。
所以,代表说在正觉或官觉方面用不着或是说不通。
3,因果说
因果说与正觉不相干,对于不是正觉的官觉,呈现也许是环境中外物的果,但与因果说所要应付的问题不相干,也就是说即便呈现是环境中的外物的果,仍不能由这因果关系推论到对象上的外物如何如何,因果关系说不通。对于是正觉的官觉说,因果完全是多余的。
4,官觉“有”与官觉“是”如何如何的关系是不同的问题
官觉没有是如何如何的关系这一问题。所与普通解释呈现与外物的关系的学说(不仅因果说或是代表说)与本书所谓官觉都不相干。
官觉影响官能者,与环境中的外物有许多关系,包括因果关系,是说官觉这一事体与环境中的项目有因果关系,不是说呈现和对象上的外物的关系是因果关系。
就官觉论官觉,只能承认官觉是官能活动,官能活动是正觉才有是如何如何的关系可言。
C:官觉呈现
1,许多知识论底出发点
官能活动是有呈现的,官觉也是有呈现的,呈现是正觉的分析成分,呈现是许多知识论的出发点。本书所论范围较窄,以呈现为出发点的思想是只有内容或只有呈现的官能活动。另一方面,呈现为官能个体或主观者之所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