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都认为我是个老土是个粗人,连智能手机都不会用。还顺道夸我长得丑什么的。我从不辩解。
其实我曾经是个文化人。那时候我还年轻,也比现在英俊。
最初的最初,穿上这家跨国公司的保安员制服时,我觉得阳光明媚,风清云淡,路两旁胡子长长的榕树葱绿茂盛。站在门口的我,对每个人真诚微笑,又恪尽职守。
那时候我21岁。五官端正,没有皱纹,身板与现在一样笔直。我目不斜视,英姿勃发,据说吸引了不少姑娘的目光。
一些姑娘们进出公司大门的时候,会刻意想要引起我的注意。有的干脆违反一点不大不小的入厂规定,比如裙子穿得不及膝盖,比如把工衣穿在便装里面。这样我就会拦住她们,要求量一下裙长,或者确认是否穿了工衣。
当然我跟她们总是好言以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我彬彬有礼,谦谦君子。我满脑子都是如何做好工作,如何成为优秀员工。我竟然对她们的小小把戏没看懂!不过话说回来,身为一名退伍军人,我怎么可能利用职务之便去泡妞呢?
可是上班只有八小时,余下的十六个小时,真是愁坏我了。队里的兄弟们没我帅的都陆续有了女朋友,要陪女朋友逛街购物,要陪女朋友吵架怄气,要动脑筋哄生气了的女朋友消气,还要好歹挤点时间打打篮球。他们的十六个小时根本不够用。可是我,却闲极了。闲得,哪儿哪儿都疼。
于是,我做了一个对我的人生产生影响的决定:下班之后除了打篮球,每天去阅览室。对,忘记介绍了,16年前的T公司,便已经有了存书极丰富的员工阅览室,里面的书可借出阅读,也可以在阅览室里阅读。宽大的阅览室冬暖夏凉,图书管理员是一位温柔又好看声音还甜美的姑娘。所以不管是去阅览室看书,还是去阅览室借书,都是一件心旷神怡的事情。
在那个安静的阅览室里,我重新拜会了路遥、王朔,并且与陈忠实大话家常;结识了王小波李银河夫妇,也与池莉、方方这样的女作家谈论生活的烦恼(其实那个时候我真不知道她们所说的生活的烦恼是什么);贾平凹是一定要与之聊一聊的,不过话题敏感不能细述;莫言透明的红萝卜至今让我念念不忘;余华说他只是客观地还原人性本相,可是我还是不大愿意理他觉得他太过阴暗了;还有其他很多如今已叫不上名字的大腕们,与他们或一面之交或促膝长谈。个中收获个中滋味,实在是难以与旁人道也。
俗话说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的勤奋好学让我获得了调岗与升职,与此同时,我与大师的谈话让我开始忍不住写文章。那时候发现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是真的。写着写着我的文字就开始印成铅字出现在公司内刊上,那可拥有几千名读者啊!
写着写着,渐渐明白了姑娘们的小把戏。写着写着,开始写情书给一位圆圆眼睛圆圆脸笑起来左边脸有一个酒窝的姑娘。写着写着,就写成一家人了。而我,写着写着,从保安岗位被提拔到总部办公室,成为内刊编辑部一员。
那个圆圆脸圆圆眼睛的姑娘也是文化人,她明明是被我的情书拿下的可她成为我妻子时说,她最喜欢的,是我在球场上的飒爽英姿。女人真是麻烦,一边要你温柔,一边要你阳刚;一边要你文艺,一边要你霸气。
我于是就有些迷糊了。公司把我从普通保安培养熏陶成一位有文化的基层管理者和一位业余作者,现在为了一个女人我难道再恢复到年少轻狂的鲁莽?
就在我迷糊的时候,智能手机开始铺天盖地席卷中华,作为文化人,拥有一款智能手机当然是标配。
智能手机就是好,自此我一迷糊就去摆弄手机,再然后不迷糊时我也摆弄手机,再然后我就不迷糊了。
智能手机里藏着无从预料的各种精彩各种可能。起初只是QQ从电脑转移到手机上了,再后来怎么智能手机就好像无所不能了。我眼界大开我有着刘姥姥初进大观园的惊诧欢喜甚至膜拜,我沉浸其中不能自拔,我有一种重走青春的活力二八感。
亲爱的迷人的智能手机成功帮助我脱离了要文艺还是要霸气的难题,给我的生活带来无以名状的乐趣,我的幸福感简直日渐爆棚。可以说智能手机救我于水火之中,我的妻子再也不对我提什么奇怪的要求了。我对智能手机的感激如滔滔江水……
新年到了,为了表达对智能手机的感激与仰慕,我理所当然买了一部新手机。外面鞭炮齐鸣跨年时,我刚刚弄明白新手机的新功能,刚刚打开朋友圈。
朋友圈第一条居然是我妻子的。无非是晒自拍晒心情晒逛街,正觉得无趣要往下翻时,突然发现不对劲。怎么是非洲?非洲?妻子不在家里吗?这大过节的?
砸了智能手机之后,我变得苍老又忧伤。我的记忆力好像也退化了,我开始忘事儿,编辑部里的工作我已经不能适应了。
回到保安部,队长什么也没有说,安排我去了仓库,夜班。那里少有高层会去,不用担心我的表现会影响整个保安队的绩效考核。
我每天都很安静。渐渐的人家都说我是个粗人。可是其实我曾经是个文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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