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点四十躺到床上,还有些事情没有忙完,只是到规定好睡觉的时间,就一定要执行,其实马上要到十一点。
今天又做了很多事情,上午去游泳一小时,看结构化思考视频一小时,练一会俯卧撑…
下午睡一个长长的午觉,期间看了会《小说要有故事》,是毛姆写的,我发现他的阅读量真是惊人,关于哲学和经典小说,他读过不止一遍,他自己也很有归纳总结能力,能把小说的利与弊,小说各种写法说得头头是道,他自己写的小说我也看过很多本,一开始觉得他是一个很理想主义的人物,他小说中刻画的人物都是一种很崇高,个性知足,追求理想的形象。但是读他的《阅读是一个避难所》以及这本书,让我觉得他是一个有追求的作家,他写作只是为了构造出一个真正完美的故事,说得再确切一点,他的职业是作家。
作家写作的目的不仅仅是满足自己的表达欲,更需要有观赏性,迎合读者的口味,故事是完整,引人入胜,如果能引发读者的思考那便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这是我现在才发掘出来的,写作的意义,以前只是狭隘的认为,写作就是表达内心的想法,让自己感觉到快乐,现在我开始以可以感动自己,感动读者的角度来思考写作。
太阳落下去以后,天色微微亮,傍晚的风吹得人感到十分舒适。晚上去朋友家做客吃饭,等待间隙,我无意间翻到一个外卖员的诗集《赶时间的人》,他在自序中讲到自己的经历,标题为《文学拯救了我》,他是一个比较底层的劳动人民,在打工间隙喜欢上阅读,并开始跟随兴趣写一些文字,随笔,散文。他曾经写过几十万字的长篇小说,但是因为家人都的矛盾和村里人的闲言碎语,让他不得不暂时放弃写作的梦想。
他结婚以后,依旧过着非常艰苦的生活,这段时间里他仍然会阅读和写作,但都是自己悄悄地不让妻子和家人发现,直到后来他在qq空间发表上千篇首诗,他获得文学界的奖励,他的妻子和家人才逐渐开始理解他,并与他和解。
当他在讲自己写作的经历时,我突然发现,他是被文学选中的人才会这样坚持不懈的写下去吧,他写到:生活越是贫苦,写作的思维就越活跃。
我回顾自己的人生经历,有很长一段时间都想把写作坚持下来,三年前我在简书写诗,也尝试写一点故事,但是一直没有发表,也没有遇到欣赏我的人,又不敢将写作的内心发表到朋友圈,因为正经的工作太浪费时间,写作这件事情便慢慢被遗忘。
三年后,这种愿望又开始强烈起来,我想写作, 想表达内心丰富的世界,以及对现实世界的看法,我想发表自己的声音,无论能否得到别人的认可,我想开始一直不断的写下去。
因此,我要大量阅读经典著作,利用所有可以利用的空闲时间,我还要将其整理发表到公众号以及可以被发现的平台,让自己的表达欲变成一种声音和力量,不断的传递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