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走后一烟灰盘的烟蒂,她都拣起来,收在一只旧信封里。
带了一本书去烫头发,不是我故作文青,真是为了避开和发型师的尬聊。每一句话都是不走心的讨好,听了也替她害羞着,不如省去她许多脑子来想着如何称赞我,两人都松口气。
于是就浸在张爱玲的回忆里去,她的回忆应该是一幕幕的画面,具体且深刻。所以两套书,除了人名略微改动,那些细节还是一样的,就像电影又在我眼前重演了一遍一样。
熟悉情节就要结束的时候,邵之雍出现了。他说她好,原来只是说她好就够了,从小没有人说她好,二婶三姑挑剔她样样都不够好,终于有人觉得她好。
再看下去竟是心疼,除了说她好,原来也殷勤,日日去,成了习惯,但凡一日未到就异样,思秤着是不是厌了,一切竟也是寻常小丫头的心,谁料想一个写爱情小说的人,却不曾恋爱过。
他酒后说要和她永远在一起,她明知不可以信,却还是信。然后就被酒后的情话困住了一生。
原来每个女人傻的时候都是一样的,一百年都没有变过。
抱着书读了几小时,等抬起头来,一脑袋的方便面,实在是窘迫。
我跟吉他说:以为要去武汉,都不敢烫头发,烫个头发起码要丑一个月。
良久他回了一句:不会,一般个把星期就习惯了。
是吧,彼此都不尴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