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远亲不如近邻,邻里间应该相互帮助、方便生活,但申请人唐某却因为邻里关系常年无限烦恼。
唐某1986年购买了西安市碑林区书院门X号院后院房产后对房屋进行了翻建,但是多年来用水一直借用邻居管道。后唐某欲铺设独立水管以方便自家用水,铺设管道设计须从前院、中院通道经过。自来水公司在铺设管道、开挖地面时遭到前院、中院张某等六人的阻拦,邻里之间多次沟通均无果。无奈,唐某将此六人一起告上了法庭。
经审理,法院判决六被告不得阻拦唐某铺设自来水管道,六被告却拒绝履行,后申请人申请了强制执行。呼延法官收到案件后立即到申请人家中了解情况,勘察执行现场,依法将六被执行人传唤至本院,给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做思想工作,打开心结,同时告知六被执行人如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严重性,呼延法官多次联系了自来水公司、市政等相关部门共同协商,安排具体铺设事宜,于2018年5月22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予以配合,经过一整天的工作,终于为申请人铺设了水管,使申请人告别了26年无水吃的困境。
看似简单的案件,承办法官用热情、耐心、细致的工作实实在在的为群众解决了吃水的基本生活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充分体现了司法为民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