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志强: 所提的问题,要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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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提问题能成为问题要满足这几点:

1,有方向。

要能引发出一个思考方向,这个方向是所有能思考到的角度未及的新方向。小时候,父亲厂里的解放卡车一侧的后轱辘陷泥里了,工人们推拉拽都不行,轱辘底下垫石头还是不行。有人自语:“这车可能忒轻了”。这就是个带有方向性的问题。立刻,所有人意识到,给车加载也会给轱辘增加摩擦力,有人开始要往车厢里装石头,工头说“人上去”,一句话,人们理解了,所有人都上了车厢,哪边轱辘陷进去了,人们就站在车厢哪一边。一轰油门,车出来了。一个方向被发觉,各种相关的对应方法立刻就会出现。

2,要能把你的问题引入到悬而未决处。

3,要有问题本身的开放性特征。

2与3一并谈: 结果早已确定且准确的领域,没有问题发生。屡试皆爽才体现了开放性。我们的教材就缺这个,个个都是闭合了的准确答案,即便不设标答的地方,课标所要达到的目的,至多是“答案不要求统一”,流行术语乃所谓尊重个体理解,可是,认识同存乃是分析问题的一个阶段,不能把这个阶段当目的,认识同存,正好是处在“呈现出差异”关键点上,不同事物或不同认识的本质特征,不是靠比对不同事物或不同认识的“共性”能把握住的,差异显本质。共性之处,属于“无名者”,可以忽略。☞抓骡子和马的共性特征而攒出来的会是个什么动物?可惜,“共性观念”统治人心,差异环节直接忽略,美其名曰:体现多样性。殊不知,多样性是能统一前提下的多样性,没有对多样性的统一的欲念,多样性就是多种多样的屎坨。

4,所下的判断,即是与不是的人数比例要均衡。

你提出的问题,和对方对此问题所给出的判断☞是或不是(行或不行,好或不好,诸如此类),比例要均衡,也就是说,持判断的双方,在人数上要均衡,人数比例不均衡的判断双方,形不成问题性☞你本想促进思维的想法,在学生那里,会转化为☞我们人多,百分之九十九是对的。这种意识一发生,促进思维的环节就被伦理学上的“多数原则”理论所替代,换来的往往是思维怠惰或主观认定的结局。

5,有前提。

设定问题,一定提供前提,没有前提被隐去,而问题却很有价值的局面,不设前提,答案会有千百个,而且人人认为理由充足。设置前提,是使思维趋于理性的根本。绝非学生一思维就等于理性。

6,问题须有界限,不是无边际。

没有界限的问题是没有目的的,也就是说,思维环节不可以无限制地延伸,所秉持的原则是,谁能用更少的推理环节能达到目的判断之目的,谁的思维有价值。

不是学生不会提问,我们的教材和我们自己,缺少对提出问题这个领域的认真思考。提问,不是学出来的,“教会学生提问”,这句话就有问题。

学会提问。然而,有价值的提问,是所提问题一方引导下的产物,是问题一方的思维自己发生的,不是口号喊出来的。☞“提问的艺术是区别于可教导和可学到的东西。”

教师提出的问题,首先要是个问题,也就是说,这个问题要有问题性。提出有问题性的问题,是教师的任务。别指望学生从给出的显而易见知识里提出问题,他能提出一个是问题的问题,那他牛了。

提问能力当然是每个人的,就如同吃饭喝水,肯定是自己的。可这个能力不是摆在那的现成的完成物,所有能力都是练出来的,这个练之前的环节,就是☞教师先提出问题。绝不是等学生发现问题,由你来解答。

作为个体 没有出现“是还是不是”的局面,作为一个班级,没有出现“是和不是”的对立的局面,不会是一个具备问题性的问题。至多是线性思考的问题。

“一切提问和求知欲望都是以无知的知识为前提————这也就是说,正是确切的无知才导致某种确切的问题。”教师提出的一个问题,要让学生确切地认识到自己在哪还无知。这个“无知”,应是知道的。在这基础上,才会萌生提问的想法。☞知道哪不知道,这属于学生的。知道哪不知道而去制造不知道,这属于教师的。

来自于学生一方的提问,看它是不是一个真正的问题,就看他能不能针对这个问题继续提问。一问,一答,一坐,这种局面,八成是他对某个知识没听懂,要变一个方式再确认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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