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
高一的某一天傍晚,你的好朋友走进了面包店,我就在夕阳下成功勾搭了你的心。这是我们第一次正式交锋,也是我们故事真正的开篇。
你是一个烂好人,我发现你的朋友都是各式各类的,只要他们向你抛出好感,你都会不好意思拒绝都接下。这也是我的机会,我抛出了爱的橄榄枝,没想到就这样一起了九年!
九年对其他人好长,为什么对我来说,好像就是那天傍晚挥手告别的第二天清晨呢!原来身边有一个人,真可以神奇地调快时间。一不小心,杰伦在城堡举行了童话婚礼;又一不小心,SHE解散,那个男人婆Elle也嫁为人妇,一不小心就这么和偶像们一起成长,变化了……
我是天生音痴,疯狂迷恋周杰伦的旋律,却只能把哼哼哈兮念得最标准;你却能把she每一首歌,唱的和磁带一模一样。那时候,我因为你,成为了最像Elle的女生。有一阵我能把“不想长大”倒唱如流。
大学四年,我们异地四年。我以为我们会和很多人一样,或者和我的玩伴一样,平淡如水,无味而渐行渐远。
没想到,电话中声波的温暖也能羁隔了那么远的你我。这四年没有你,我的生活依旧精彩;这四年没有我,你依旧性格不改。出了什么事,即使也帮不了忙,但还是要互相告诉对方:我有一件事。因为我们要让彼此的生活保持信息的对称性。可能因为我们私底下,心底还是孤单的一个人。这四年,心在一起,即使见面次数屈指可数。
有人说认识十年,就应该是走进生命力的亲人。
还有一年,我们就今晚闭上眼睡一觉,明天醒来,就圆满了!
每次外人都很惊诧,一个像夏天一个像秋天,从未在一个班级待过,怎么两人就互相追逐对方的背影,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呢?
你总柔柔地说:是呀!
我总惊讶地说:是的呀!
亲爱的,谢谢你!!!
明年结婚的话,请让我当你的伴娘,让我亲手把你交给你放心的人。
闺蜜:mo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