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既是马克思主义思想的本质要求,也是领导干部成长进步的必要条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有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不要搞急功近利的政绩工程,多做一些功在当代、利在长远、惠及子孙的事情。”党的十八大以来,从全面从严治党纠治一些多年未除的顽瘴痼疾,到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再到始终绷紧粮食安全这根弦,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重大举措、重大工作,有力诠释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历史担当,为全党树立起正确政绩观的鲜明标杆。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必须坚持加强理论学习。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发展观、政绩观重要论述的学习理解,持续提高理论基础和政治站位。坚持以党的思想理论武装头脑,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进一步提高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要始终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要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积极进取、量力而行;要始终坚持求真务实、埋头苦干,察实情、讲实话,鼓实劲、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把全部精力用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不搞主观臆断和违背客观规律的"拍脑袋"决策,不追求脱离实际的盲目攀比,不提哗众取宠的空洞口号,不搞虚报浮夸和报喜不报忧,用这样的心态看待政绩,以这样的精神追求政绩,以这样的尺度检验政绩,才能创造出无愧于党和人民的政绩。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就要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坚持以人民为出发点、落脚点,自觉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努力为人民创造更多更好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只有广大基层党员干部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将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才能与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拼搏进取、苦干实干,用实际行动为群众谋幸福、为民族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