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两三小时看完了美国作家约翰.斯坦贝克获得诺奖的小说《人鼠之间》。这也许是获得诺奖的最短的小说了吧?只有六章。
小说写的是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美国农场工人的故事。乔治和伦尼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伦尼特别高大壮实,力气惊人,但有点智障。他是个弃儿,被一位好心的妇人领养。乔治小时候也像别人一样欺负伦尼,但他发现伦尼善良到不知道记恨捉弄他的人,乔治就决定再也不欺负伦尼了。领养伦尼的“姑妈”去世以后,乔治实际就担负起了伦尼的监护人的角色,带着他辗转在各农场当雇工为生,时时保护着他。但伦尼经常闯祸,他特别喜欢抚摸柔软的毛发,小动物,比如小狗、老鼠、兔子,可是因为力气太大,总是无意间把小动物捏死。因为摸一个小女孩的衣裙,把小女孩吓得尖声大叫,人们误会他,乔治不得不带着伦尼东躲西藏,逃往别的农场。
可是,在新的农场,伦尼又遇上了内心寂寞的农场主儿媳妇,她主动接近伦尼。伦尼被她柔软的头发吸引了,伸手去抚摸。她被吓着了高声尖叫,伦尼笨拙地摇晃她想阻止她,结果把她的脖子摇断了。伦尼吓得逃走了,但乔治明白,这次无处可逃了,他面临着被抓捕,并承受农场主儿子的残酷私刑。乔治再也无法保护伦尼,他决定先找到伦尼,让伦尼没有痛苦地死去。
伦尼果然藏在乔治事先告诉他的地方。乔治找到他,和他坐在一起,再一次描绘着他们曾无数次一起憧憬过的生活:攒下钱买一小块地,种上庄稼,种上苜蓿,让伦尼养一窝兔子,伦尼每天用苜蓿喂养它们。房子里有一个温暖的火炉,下雨天可以不工作,想去哪儿抬脚就可以走,不用跟农场老板请假……伦尼像以往一样幸福地沉浸在憧憬中,乔治一边讲述,一边颤抖着在他的身后举起手抢,对着伦尼的脑袋,扣响了扳机……
这个故事看得人心里很沉重。在那个时代,农场工人常常孑然一身,扛着铺盖卷,在各农场之间游荡,居无定所。农场主通常只为他们提供一间仓库一样的大房间,每个人一张床位,墙上一个小小的搁板放私人的用品。他们平时的劳动很繁重,收入却很微薄。他们没有钱成家立业,唯一的消遣,就是星期天去小酒馆喝得烂醉,不知道明天的希望在哪里。有老弱病残的,只要有劳动能力,就坚持拼命干活,生怕哪天被辞退,但心头无时不刻有一种对未来的惶恐。在农场干活时失去了一只手掌的老坎迪,和马房的被马踢弯了脊柱的黑人柯鲁克,听说乔治和伦尼想攒钱买一所房子一块地,坎迪愿意拿出自己受伤农场主给的微薄的补偿,柯鲁克说自己可以帮忙干活儿,希望可以收留他们。实际上,那个时代的农场工人都有这样的梦想,但几乎没有人实现过。但他们仍然为这个计划激动着。就在他们充满了希望的时候,伦尼误杀了农场主的儿媳妇。而乔治不得不杀了伦尼。
在这部小说里,除了农场主和他的冷酷的儿子,几乎每个人都令人同情。包括那个孤独寂寞的儿媳妇。她嫁给了不爱的无趣的人,不知道如何来面对这样一种生活。但更深沉的悲伤是来自单纯善良的伦尼、年老失去了一只手掌的坎迪和被马踢弯了脊背的“黑鬼”柯鲁克,他们都是需要照顾的人,但他们又是未来最多忧患的人。乔治对伦尼的爱护,伦尼对乔治的信赖,使他们之间的友谊格外动人。多么期待他们的那个小小家园的梦想能够成真!可是,这个世界似乎没有伦尼的活路,没有这类老弱病残的人的活路。他们很难被人理解,一旦他们不能为人所用,结局就会像小说中坎迪养那一条老得掉了牙,瞎了眼,瘸了腿,浑身发出臭味的老狗,被其它工人嫌弃,最后把它一枪毙命。伦尼的命运和老狗是一样的,他并非真的被乔治所杀,伦尼的死几乎是必然的,是社会没有他的生存空间。伦尼的死,幻灭了四个人的梦想,在那个社会,也许也没有属于他们梦想的空间。属于他们的就只有背着一卷铺盖,游荡在一个又一个农场……
看完整篇小说,掩卷沉思,我在想,人间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间?人究竟如何把握自己的命运?相比之下,现在的社会,已经向前发展进步了很多 ,平凡普通的人,有了更多的权利和自由,有了更多发展的空间和可能。文学作品为我们对比不同的时代,不同的文化,不同的社会提供了极为生动、丰富的资料。处在今日之社会,我们还有何理由不加倍努力,好好地生活呢?
最后我思考的是,为什么小说取名为《人鼠之间》?在小说中,的确有一小段提到了伦尼对老鼠的喜爱,但更多篇幅写了伦尼对小狗、小兔的喜爱。可见“人鼠之间”这个主题,应该与这段描述关系不大。“鼠”可能有另外的象征意义,比如被嫌弃的、弱小的 、卑微的……作者以这个标题想表达的,或许是那个时代多数的无产者,劳动者就是这样一种处境吧。
这篇小说篇幅虽短,但是把一个农场每一个角色都塑造得鲜活生动,各有特点,尤其是对他们内心的深刻描摹和刻画,有一种憾动人心的力量。这样的小说,比看电影还过瘾。真正优秀的小说,信息量是远远超过影视作品的。作者这种能把任何时代的读者成功地带回到那个特定的时空里去,真实地体验到一切的能力真是让人佩服得五体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