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前面】我记得有一段时间赵奕欢特别火,突然之间荧幕上她的身影就多了起来,她的某部剧里,一个叫赵梦怡的女孩子说过一句话让我记忆深刻,“那些曾经让我们痛到流泪的经历,总有一天我们会笑着把它讲出来”。
二〇〇八年,北京成功举办奥运会,举国同庆,也是这一年,我读初三,然后他悄然来到我的世界里。
我喜欢读书,所以很是喜欢和欣赏那种有情怀以及有才情的人,所以当语文课上老师在全班人前读他的那篇作文时,我就这样被折服了。
他是老师青睐的“优等生”,高高的个子,有点瘦,一副黑边眼睛更是把他的斯文烘托到了极致,说不上来帅还是不帅,就是一眼看上去可以温暖人心的那种。
我人生中唯一一次主动跟一个男生讲话就是这个时候,之前没有过,之后更没有过。
“嗨,我认你当哥吧,刚好你比我大,又比我有才。”这是我对他说的第一句话,除了才情,我喜欢大海,刚好他的名字里有个“海”字;我喜欢数字7,巧的是他除了同我一样生在七月,还是在乞巧节那一天,有两个7。于是,我就那么认定,这是上天给的恩赐,才让我遇到一切都那么刚刚好的人。
他看着我很是羞涩地笑了笑,没有说话。我想,他大概是被我吓到了,怎么都没想到,莫名其妙地被一个女生这么主动地套几乎,他大概很讨厌我吧。
就在我以为等不到答案感慨即将要失去一个蓝颜知己的时候,他说“有你这样一个妹妹是哥的福气。”我记得我当时欢喜地像个孩子,反复地向身边的同学求证我是不是听错了,在她们一个个都是一模一样的回答“没有听错”时,我仿佛得到了世上罕见的珍宝一般,开心的像个孩子。往后的很多的日子里,我逢人便说我有一个很优秀很优秀的朋友,我喊他哥。
其实这么多年,跟他主动说话大概是我做的最勇敢的一件事,事实上,我是一个极其被动和沉默的人,不太喜欢说话,不太懂怎么跟人聊天。有时候我也会很疯,执拗的像个小太妹,那不过是我在刷存在感罢了,我希望能有人看到我。
虽然我们已经是朋友了,但是心和灵魂却没那么近,在别人面前,我是强势的,在他面前,我却是卑微的。我是一个从一而终的人,我认定的,事情也好,朋友也罢,都是一辈子的,我总觉得,有一个朋友能互相陪伴从年轻到老去,何其幸运。所以,我努力地靠近,可是两个人明明都那么那么近了,却还是那样的远。他甚至可以跟别的女孩子开很大的玩笑,在我跟前,却总是不好意思的。
我不知道为什么,明明靠不近,我还是愿意默默地待在他身边,尽我所能,在同学开他玩笑时,护他周全。
二〇一〇年,我们中考,他的成绩依然优秀,我的成绩却由于偏科在中游稍上一点的位置徘徊,他注定是要进市里大家口中升学率最高口碑也最好的高中,其实那所高中也是我的梦,在我第一次站在那所高中的门前时,就被正对着门口的那蹲雕塑------一只火红的凤凰,深深地折服。我要做这样的一只凤凰,我要来这里读书,我也要跟他在同一所高中里。
于是我开始后知后觉地写数学卷子,晚自习后做一道题之后再回寝室,那时候他是班里走的最晚的一个,偶尔会教我做题。
也是这段时间,我那个谈了不到一个月的男朋友要离开了,去往另一个学校读那种不用中考就可以留下的高中,那之后,我就感觉不太对,果然没多久,这男的背着我跟那边的一个女孩子好上了,听说那个女孩子家很有钱。我是那种感情里容不得一丝丝欺骗和背叛的人,抱着“君既移情,那便相决绝”的洒脱,华丽丽地分手了,这就是我在青春期里第二段无疾而终的感情。其实,我真的没有很难过,那时候的感情能有多深,没有拥抱,没有牵手,没有接吻,搭上早恋的班车就说自己拥有爱情了,其实,那种感情真的脆如玻璃,一摔就碎,我没付出什么,也就没所谓失去。我所计较不过是什么样的女孩子可以轻而易举地取代我,遇到的什么人可以如此轻易地背叛我。
这个时候,所有人都来安慰我,而他只是沉默。我不知道我傻还是天真,居然觉得他懂我,因为我真的没那么难过,也不太会对我的中考造成什么影响。又或许他知道我内心足够强大,完全可以应付这种事情。但现在想一想,大概真的是不在乎吧。
后来,我还是考进了他录取的那所高中,差别不过是他依旧是优等生,我成了下等生。他在六班,我在十一班,他在一楼,我在二楼。
我们还是偶尔会通过书信联系,了解彼此近况,但大多数是我一封封地写,他的回信寥寥数几。我还是把他当做我人生中很重要的一个人,会怕打扰他而通过别人了解他的近况。这么多年,我觉得我们之间的联系全靠我在苦苦支撑,明明是两个人的戏,却成就了我一个人唱独角戏。
噢,对了,他喜欢叫我丫头,只是这样的称呼也是仅仅出现在为数不多的书信里。后来,我排斥除他之外任何一个人这么称呼我。这种称呼必须得是专属不是么。
那年他过生日,我很用心地准备生日礼物,七种不同颜色的糖果,每种颜色各有七个,还有其他的以7为基数的东西,具体什么我不太记得了,以及一本记录心情的本子。他说他很开心,从此之后,就用这个本子开始记录彼此想说的话。
就这样过着过着,二〇一三年,高考如约而至。高考意味两个人之间的距离会更远,因为我从未想过待在离家很近的地方,我要飞地很远很远,而他,本就没有理由追随我,他也有他的追求,毕竟他上面有一个那么优秀的姐姐做榜样,所以他只能更优秀。
那段时间,我看了一篇文章,讲的是男孩和女孩是好朋友,女孩其实暗恋那个男孩,却从未说出过口,高考之后,两人各自在不同的城市里,男孩恋爱了,分手了,女孩都默默关注,恋爱的时候给他祝福,失恋的时候给他温暖,却从不对他说喜欢他。有一天夜里,男孩很颓废,聊天情绪很低沉,第二天早上,女孩就出现在他寝室楼底下,喊她的名字。女孩被一套精致的火红色连衣裙包裹着,微笑的抬头看着他,挥手让他下来。那时候,我曾想,如果有一天,我去到他的城市看他,如果也以这样的方式出场会怎样,他会不会开心见到我。
高考结束,我光荣落榜,自暴自弃地去了一座离家很远很远的南方城市,跟谁都没有商量。他则去了我们小城的隔壁城市,一所211大学。
不知为何,我总觉得有一天我们会渐行渐远,然后会彼此消失在彼此的世界里,然后我再没有一个这样可以唤哥的人,也再没有唤我丫头的人。
二〇一四年,我们大二,我从我所在的城市,搭了一晚上火车,说好了在回家之前我去学校看他,可是我却错过站,所以只好先回家,隔一天回学校路经他城市的时候去看他。
这次相见,距离上一次,隔了一年多,我没有像我想的那样,着一袭红色长裙,冷不丁的出现在他宿舍楼下,更没有惊艳到任何人,这一场重逢,那么平凡,我的穿着也是那么简单,他带我去校园里的奶茶店喝了点东西,我面前依旧是不加糖的柠檬水,而他的就精致得多,杯子里乳白色的液体上还飘了几朵白色的小花,店里就我们两个人,很安静,我们也没有很多话。见面时当我习惯性的说起了家乡话时,接下来他发出的却是标准的普通话,那一刻,我就觉得,有些东西,不管是不是我们之间的,已经开始变了。
他就像我每年过生日一样,依然记得帮我准备礼物,这次是一套他学校的明信片以及一枚书签,大概也是他学校的纪念品。我没有要他送我去火车站,他看我搭上公交,一个人默默地往火车站赶,我不舍的回头,对他说回去吧回去吧,别送了。然后在车子开动的那一刻,他转身走进了学校,我贪婪地看着他的背影,突然心里很失落,像是以后再不能相见了。
其实,这真的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
他很忙,我知道,所以从来都不会无理取闹,不拿不开心的事打扰他,甚至连问候都小心翼翼,偶尔会打个电话他都在忙,可是一年下来,打过的电话,聊过的天都不超过五次。我总觉得,情谊这种东西,记在心里就好了。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的最后一天,我跟室友在做兼职志愿者,商量着晚上去哪里跨年。下班后,我们约着去看喷泉,在这里跨年的人很多很多,或闺蜜结伴,或情侣同行,或家人共游,都在等待8:30喷泉开始表演,然后共同等倒计时,再然后,这一年,就算是过去了,以美好的向往迎接新的一年的到来。这一天我们拍了很多照片,笑着,闹着,一切都平静,又似乎不平静。
因为寝室有门禁,所以我们不会那么晚回来,看完了喷泉,拍够了照片,就打道回府,回学校了。收拾完一切,躺在床上,拿起手机,编辑了一条短信“你终究是不记得。2014最后一天快乐。”发给了他,其实我那天一直想等他联系下我,好让我知道他记得我,这样我都会好开心。然而我没想到的是,就是这样的一条短信,断送了我那么珍惜那么想留住的一段友情。我用尽了我青春年少所有运气遇到的人啊,从此天涯不再见。
曾经我有朋友对我说,他是我的软肋,可是从那一刻起,从此我再没有软肋。
很快的,我收到了回过来的短信,“我过得很好,你别打扰我的幸福。”我觉得语气不对,我没什么讨人喜欢的地方,所以我自小就学会了察言观色,擅长的是通过一个人所有表现出来的东西准确地判断那个人是不是他。
我知道不是他。
我开始打他的电话,然后被一次次地挂断,我一遍一遍地打。“你别打了,我不会接的,他在睡觉,我们很幸福,你别打扰我们了。”其实,我猜到了,是他处的那个女朋友,我有所耳闻,只是没想到是以这样的方式开场。
我就想解释一下,然后顺便听他解释一下。我从来没想到跟他“八百年”联系一次的我会有那么高的存在感,让人有那么大的危机感。
可是这一夜除了他女朋友一条条的短信,我始终没有等到他的一句话,哪怕是一个字。那个夜里,我蜷缩在被窝里,整个身体都在瑟瑟发抖,我从来都没有这个样子过。
二〇一五年一月一号,元旦,这一年的第一天,我接到了他的电话,“你们两个……我们不要再联系了吧。”听到这里,整个身体都僵住了,半凉的心彻底的凉了,然后碎了。
“好啊,我祝你俩幸福。”按下了挂机键,之后扔掉了他送的所有东西。
七年,从此两别也两宽,从此是路人,从此没有你我。情起于七,情落于七,也算是圆满。
此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其实我并没有像挂掉电话时的洒脱,我想不通为什么,我问了很多人为什么。是不是爱情就一定要与友情冲突甚至决裂,为什么我会让他到了两者选其一的地步。为什么七年如此脆弱和不堪一击。
二〇一六年,我毕业。二〇一五年秋冬时,我们拍毕业照,办毕业酒会。是的,我要毕业了。他曾经说等我毕业的时候一定会来,陪我走过一个人生中比较重要的时刻,可是当我穿上礼服,穿上学士服,被簇拥着和同学合影,我始终没有等到那个承诺会来陪我毕业的人,我知道他不会来了,我再等不到了。“承诺常常很像蝴蝶,盘旋地飞而后不见”这句歌词唱的真好。我也知道,在那个电话挂上的那一刻,这个承诺也就不存在了。
我用了很久去思考这七年,在挂掉电话之后冷静地拜托同桌帮我处理一些后续的事情,我只想在一段友情被践踏时保留住我的那一点点的尊严。
如今,两年多了,时间算起来,他今年大学毕业,他曾经跟我说过他要考研,主修英语,现在这个时候,复试也差不多结束了吧。我呢,在努力之后,又获得得以继续读书的机会,也会在明年毕业。你瞧,曾经我觉得我生命里不可或缺的人,如今在各自的岁月里蹉跎,我再没有他的消息,也不会再有机会见面。但我觉得,这样挺好。这样是最好的样子。
他走他的路,我走我的桥。
他在北,我在南。
没有了他,我的世界没有崩塌。
没有了我,他的世界也一定不会崩塌。
所以,我觉得这样挺好,对我,对他,都好。
这段七年的情谊,使我成长。
我想用郑愁予的《错误》的末尾处作结:
“我达达的马蹄
是个美丽的错误,
我不是归人,
是个过客。”
最后,谢谢他曾陪我走过那些年。
祝他安好,祝我洒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