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爆流行》这本书说了一个故事,讲了一首征服世界的歌:《勃拉姆斯摇篮曲》。
作者分析了这首歌大火,且经久不衰的两个原因,但我认为,他忽略了另外一个,可能更重要的原因。
在100多年前,传播环境极不发达,没有网络电视,贝多芬一首歌30年后才开始流传。
这首歌是如何快速火遍全球,而且流传至今?
作者:德里克.汤普森。说了两个原因:
第一:音乐人勃拉姆斯,很隐秘的用了一些,当时德国人小时候就听过的一些民歌的元素,乍一听还发现不了。
给别人产生了一种熟悉的陌生感。
喜欢=熟悉+意外。
第二:当时一战时期,大量的德国人涌入美国,大量的移民,把这首歌流传到美国去了。再流传到世界各地。
这两点都没有错,但是我认为还有一个关键的点是:《摇篮曲》它有一个:高频附着物。
什么是附着物?过生日就是《生日快乐》这首歌的附着物。看到一直下雨,是《雨一直下》这首歌的附着物。
心理学叫做启动效应。也就是一个刺激物,让你想到另外一个东西,
你看到有人笑的很甜,可能会想到《你笑起来真好看》这首歌。
所以摇篮曲这首歌附着物是:小孩子睡觉,经历小孩子睡觉的场景,由于启动效应很可能会想起。且这个场景非常高频,因为每天都会睡觉。
之前美国有一首很火的歌叫《星期五》,别人一到了星期五就会想到这首歌,一个月有四次星期五。
中国有一首歌叫做《7月7日》,一年一次,就不如前者高频。
综上我觉得,这首征服世界的歌曲《摇篮曲》能流传这么广,流行如此久,除了他本身的素质很好。还有一个重要的点就是他有一个高频附着物。
比如我在弄的一首歌曲。叫做:看天空的前3秒很像自由。
就用到了一个比较高频,常见的附着物,也就是看天空。
如果有幸这首歌能够传播一两轮,也许以后别人看到天空,就会想起这句话。这首歌。
类似于看到天上有流星就会想到许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