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而篇
13.有子曰:“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
【翻译】
有子说:“与人约而求信,必先求近义,始可践守。向人恭敬,必先求合礼,始可远于耻辱。所遇有所因依时,必先择其可亲者,亦可依若宗主了。”
【解读】
这章讲的是儒家的交友待人之道。
其中,“信”要以义为基础,才能做到践行可复;“恭”要以周礼为标准,方能远离耻辱,也就是保持人与人之间的尊重。不符合礼的话绝不能讲,讲了就不是“信”的态度;不符合礼的事绝不能做,做了就不是“恭”的态度。这是讲的为人处世的基本态度。
看了注释大家可能还是不太理解“信近于义”“恭近于礼”是什么意思?
“信近于义”的意思是一个人讲信用是好的,但必须符合大义。
中国古代有一个“尾生抱柱”的故事。一个叫尾生的人约了人在桥下见面,可他等了很久,人都没来,当时没有电话,没有微信,后来河水涨潮了,他还在桥下等,最后抱着柱子的淹死了。他有信用吗?很有信用。
但谁都会说这种人太“愚”了!一个人不要乱讲信用,不要无原则的守承诺,你的信用一定是跟义有关的。
“恭近于礼”,是指我们的恭敬要有尺度,要以立法为底线。
郭冬临演过一个小品叫《有事儿您说话》,别人遇到任何问题,比如买火车票、搬家等,他都会说:有事儿您说话。这就是“恭不近于礼”。因为他过度的恭敬,过分的殷勤,反而导致大家瞧不起他,使他他天天纠缠于各种鸡毛蒜皮之中,甚至影响到家庭的和睦。
“恭近于礼,远耻辱”给了我们一把尺子,告诉我们凡事都要有尺度。在人际关系中,你总觉得要为对方好,要讲信用,要毕恭毕敬,如果没有礼和义的约束,反而会带来很多麻烦,让自己背负耻辱。
“信近于义”,“恭近于礼”,“因不失其亲”这三条说明了人际交往中的三个重要因素“信,恭,亲”,是并列的关系,每一条都告诉我们好多事情,不是你想怎样就怎样,而是要掌握尺度,而尺度只能通过学习得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