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亲爱的爸爸,前天是父亲节,你不愿出去吃饭,我下午也没去你家,心里挂念您和妈妈。
早就想写一篇文章,是关于爸爸在我过去的四十多年中,给我留下的诸多印象,有些感觉,永存心中,有些感悟,稍纵即逝,心中的那份对父辈们的尊敬与日俱增,也许用文字只能表达一二,但真心随风而上扬,与岁月相长。
在小学四年级时,老师曾让写一篇作文,名叫《我的爸爸》,还很清楚地记的,我是这样写的:我的爸爸,个子不高,长的还可以呢,他经常不回家,妈妈说他去很远的地方修公路了,他每次好不容易回来一次,都会给我们带白白的,有点硬的馒头,吃起来比家里的馍馍香,还带一布袋子,在山上采的野蘑菇,不过,我们只有在过年的时候才能吃上这些好香好香的蘑菇。爸爸的字写特别好,院子里的乡亲们有人要往老家寄东西,都会找爸爸在大麻袋上,用墨汁写字,我最喜欢他写自己的名字,我的姐姐和哥哥们写的都没有爸爸写的好。我最不愿意写毛笔字,可他偏偏让我在假期练字,为了表示我已经写的很多了,会让小伙伴们帮我写好多张大字,拿来给我充数,我还会把墨水瓶里墨汁倒掉很多,这些,爸爸都不知道,其实我是个心眼挺多的小孩。(大概就是这些,写起来挺费劲的,不知道该写什么。)
老师的评语:中心主题不够,不要耍小聪明,踏踏实实练字,字是一个人脸面。
春去春又来,我的人生,也从十岁的小孩转变成四十岁的成人,心里强烈渴望用文字把爸爸,我亲爱的爸爸写下来,并在家宴中,朗读给大家听,我知道,每个儿女心中都有他们心中的,那个版本不同的父亲。
说实话,从小我并不喜欢爸爸,他是严肃的、不爱笑的人,除非我考试成绩非常让他满意,他才笑一下,他很爱指挥人,如果不听,他会打人的,在上初中时,大姐结婚,我看电视正高兴,他却让我剪囍字,本来我就不感兴趣,结果他一生气,要上手打我,我那时长的已经和父亲那么高了,怎能示弱,就和他对打起来,后来跑回自己房子锁上门不出来,晚饭也没吃,是妈妈敲门通知我吃饭,我是等到天黑后,大家都睡着了,才悄悄开门,把爸爸留在八仙桌上好吃的消灭完。
拿父母的话说“我是四个孩子中最忤逆的,不听话,但学习是最好的”,他们一直后悔没让我上高中,我从没觉得这有什么遗憾,因为在我初三时,就已经厌倦了天天按时上课,在课堂上把手背到后面去,被老师管制纪律,回家写家庭作业的不自由,背诵好多东西,真是烦透了,我太想玩了,不喜欢被人约束,上卫校,是我人生的一个转折,在那里我参加过运动会、画展,还追星,看课外读物,基本上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没有作业可做,主课挂了两三门,要补考,毕业考试反而成绩理想,被父亲知道后,非但没有打我,还表扬我画的人物越来越有神儿,那个时期画过好多美人,考试时也再画,晚上不睡觉也再画,就是特别想画。
我们家从最初的土房子搬到砖房时,我有好多画都扔掉了,依我的性格是很能攒东西、念旧的那么个人,当时一个疏忽,就丢掉了我好多纯纯的画,那可是难忘的属于我的历史时刻。
还有我和二哥在菜地古人遗址上挖到的,枕头型的碧绿碧绿的石头,今天回忆应该是一个籽料,没有打磨的痕迹,好大一块,中间凹进去像枕头一样,抱回家时,都很吃力,我特别喜欢抚摸它,光滑的,琢磨它美丽动人的玉质感,倒来倒去看它,冬天从房子拿出,放在外面晒太阳,玉石表面会出一层雾气,天太热,就会抱它出来,一起睡凉席,没事就要用布子擦擦它,欣赏它,摸索它,那个通体润美的颜色,让人怎么也看不够,抱着它,慢慢的摸着它,就睡着了。它是是我的宝贝,哥哥先发现它的,但没有我爱它,我是常抱它出去,让四季的太阳晒,春雨淋它,冬雪落它,因为它绿得美好,像水里的绿草,像早春没有过度晒太阳的绿叶,绿油油的,看过的人,都赞美它,那是我们的最爱。我们村院子里的叔叔阿姨们见过的,都说是宝贝,可在妈妈眼里是个占地方的大石头,在我初中搬家时,准备把它也搬进新家,哪知被母亲扔到大河坝里去了,一直为这事耿耿于怀,觉得母亲不尊重我们,还特没有眼力见。
曾经央视流行鉴宝节目,我们一家都在爱看,尤其专家鉴定结果时,我和哥哥就提起那块神奇而美丽的枕头玉石,说如果妈妈不丢掉,就成我家传家宝了,也去鉴定一下,一定值不少钱,却败在了老妈的手里,爸爸维护妈妈,对我们诉说的不屑一顾,爸爸说:“什么传家宝,都狗屁,人,才是传家宝,有人在,就有宝!人不行,多少宝贝都守不住”,妈妈本来有点儿自责,觉得自己没文化,听爸爸这么说,高兴的点头,但也不发表言论。
现在我非常赞同,人,才是传家宝。不再为记忆中的美玉纠结,虽然是我和哥在老房子高高的土坡上众多碎瓦罐和陶器片中探出来的那块美玉,试想,在那个年代,有谁有这个能力识得它,它只在我家呆了几个春秋,是我单一童年的一个玩伴,也因为它,让我理解到传家宝真正的核心价值所在,它也带给我了一个教育上的启示,不要随便对待孩子的所爱,孩子的东西不能想扔就扔,有些我没看上的,并不起眼的东西,可能在孩子的心中是一个极大的喜爱,要维护好孩子的那颗发现者的心。我承认,有时想到那块玉,就会想到中学时的快乐时光,记忆最难忘的是我和二哥,没事就翻到我后院的高地到处翻呀,挖呀,得到几块残缺的铜钱,还有不知是人的牙齿,还是兽的牙,找到一个螺旋型带着荧光的琉璃碎片,有些小朋友挖到八卦符。说到这里,忍不住跑题,要说说一说父亲选择的“三零八”住所。
我们家居住在吐曼河一岸,现在是阳光小区,那里有地下泉水,河两旁是有年头的古柳,因为有水,那里是个国民党时期的果园子,常常有学校组织学生春游,会来这里野炊。历史课上,老师说,有河的地方就一定有人烟居住,长江、黄河造就古老而闻名的文化,我和哥也认为,我们所在的地方,一定曾经有汉人定居,后来如何消失的,不得而知,但在那里修房子住的支边青年,我的村上阿姨叔叔,闲暇时,都会说他们盖房子挖地基时,发现了好多碎瓦片,也有完整的带花纹的陶罐,还有成串的黄的红的玛瑙珠子,我一直认为童年时菜地的乡下是一个古遗址。
待续